說完,他朝身後的年輕警察遞了個眼色。
年輕警察走上前,拿出一副冰冷的手銬。
那「咔嚓」一聲輕響,在寂靜的宴會廳里,顯得格外清晰,也格外刺耳。
04
手銬並沒有立刻銬在周亞芬的手腕上。
在陸遠舟近乎崩潰的哀求和酒店經理「影響不好,影響不好」的勸說下,警察同意,讓他們在旁邊的一個小包間裡,先進行簡單的溝通。
包間的門一關上,隔絕了外面探究的目光和竊竊私語。
陸遠舟「撲通」一聲,直接跪在了周亞芬面前,聲音裡帶著哭腔:「媽!你到底怎麼想的!你怎麼能動聞靜那筆錢!你知道那筆錢對她多重要嗎!」
周亞芬還處於巨大的驚嚇和羞辱中,被兒子這麼一跪,她所有的委屈和憤怒瞬間找到了宣洩口。
她一巴掌扇在陸遠舟臉上,厲聲尖叫:「我怎麼知道!她有錢不告訴你,不給家裡,自己藏著掖著,那是什麼錢?那是我們老陸家的錢!我花了我們自己家的錢,她憑什麼報警抓我!這個白眼狼!這個毒婦!」
「那不一樣!那是她的創業公司的錢!」陸遠舟捂著臉,絕望地吼道,「那是她賭上了一切換來的!你把她的事業毀了!」
「事業?事業比我的臉面還重要嗎?」周亞芬理直氣壯,或者說,是到了這個時候,她只能選擇理直氣壯,「我養你這麼大,給你娶媳婦,現在六十大壽,花她點錢怎麼了?她嫁給了你,她的一切就都是你的,也就是我們家的!她報警,就是不孝!大逆不道!」
門外,兩名警察面無表情地站著,對這種家庭倫理劇式的爭吵顯然已經司空見慣。
年長的警察抬腕看了看錶,敲了敲門:「時間到了,周亞芬女士,請跟我們走。」
陸遠舟猛地站起來,拉開門,幾乎是哀求地看著警察:「同志,再給我五分鐘,不,三分鐘!我給我老婆打電話,我讓她撤案!這真的是個誤會!」
警察看著他,眼神里沒有同情,只有公事公辦的嚴肅:「先生,我再提醒你一次。涉案金額超過五十萬,屬於數額特別巨大,是公訴案件。一旦立案,報案人是沒有權利撤銷的。你現在要做的,是勸你的母親,積極配合調查,爭取寬大處理,而不是在這裡浪費時間。」
這番話像一盆冰水,兜頭澆在陸遠舟的天靈蓋上。
公訴案件……無法撤銷……
他徹底慌了。
他這才意識到,事情的嚴重性,已經遠遠超出了「家庭矛盾」的範疇。
聞靜這一次,不是在鬧脾氣,不是在嚇唬人。
她是真的,要讓他的母親,坐牢。
他顫抖著手,撥通了我的電話。
這一次,我接了。
「聞靜!聞靜你聽我說!」電話一接通,陸遠舟的聲音就帶著哭腔,他語無倫次地重複著,「是我錯了,是我們錯了!你別這樣,你放過我媽這一次,行不行?她年紀大了,她進去了,這輩子就毀了!我們老陸家,也徹底完了!」
我沒有說話,靜靜地聽著。
他沒聽到我的回應,更加著急,開始口不擇言:「錢!錢我馬上還你!我就是去借高利貸,我也把這七十八萬給你湊上!還有這套房子,我明天就過戶給你!只要你……只要你去跟警察說,是你記錯了,是你自願給的,行不行?」
電話里,傳來周亞芬的哭喊聲和警察不耐煩的催促聲。
「聞靜,你說話啊!你到底要怎麼樣才肯罷休?非要我家破人亡你才甘心嗎?你忘了我們當初是怎麼走到一起的嗎?你忘了你答應過我要好好孝順我爸媽的嗎?」
他的聲音,從哀求,漸漸變成了質問和道德綁架。
我終於開了口,聲音很輕,卻像一把冰冷的解剖刀,精準地剖開他所有虛偽的溫情。
「陸遠舟,」我說,「你到現在還覺得,只是錢的事嗎?」
05
「難道不是嗎?」陸遠舟的聲音在電話那頭幾近咆哮,「不就是七十八萬嗎?我說了我還!我還你一百萬!二百萬!只要你放過我媽!」
我輕笑了一聲,笑聲裡帶著無盡的悲哀和嘲諷。
「陸遠舟,你記不記得,我們剛結婚那年,我過生日,你送了我一個親手做的木頭小馬?」
他愣住了,顯然沒跟上我的思路。
「我記得。」我自顧自地說下去,「那時候我們剛畢業,很窮,租住在城中村的隔斷間裡。你花了一個星期,用撿來的木頭,一點點刻,手上全是傷。送給我的時候,你說,『靜靜,等以後我有錢了,一定給你買世界上最好的禮物』。
那個木頭小馬,我現在還放在床頭。」
陸遠舟的呼吸聲,在電話里變得沉重。
「後來,你升職了,我們換了房子。你說,要給我買個名牌包。我沒要,我用那筆錢,報了個在職的研究生課程。再後來,我們買了現在的房子,你說,要把我的名字加上去。我還是沒要,我說,你的就是我的,沒必要。直到今天,房產證上,依然只有你一個人的名字。」
我頓了頓,聲音依舊平靜,但每個字都像冰錐一樣,扎進他的心裡。
「陸遠舟,從始至終,我想要的,都不是你的錢,也不是你的房子。我想要的,是你這個人,是你能像個男人一樣,站在我身前,為我擋住一點點風雨。而不是一次又一次,把我推出去,讓我自己去面對你母親無休止的索取和刁難。你總說『她是我媽』,那你有沒有想過,我是你什麼人?」
電話那頭,是長久的沉默。
我甚至能想像出他痛苦、糾結,卻又無言以對的表情。
「七十八萬,確實很多。但它壓垮我們的,不是這筆錢本身。是它背後,你母親毫無底線的貪婪,和你毫無原則的縱容。是你們,把我當成一個可以隨意予取予求的外人,一個可以為你們陸家『增光添彩』的工具。」
「今天,是我第一次,不想忍了。」
我的話說完了。
電話那頭,死一般的寂靜。
過了許久,陸遠舟才用一種近乎虛脫的聲音說:「所以……沒有商量的餘地了,是嗎?」
「有。」我回答。
他的聲音里立刻燃起一絲希望:「什麼?」
「明天上午九點,民政局門口見。把你的戶口本和身份證帶上。」
我說完,便直接掛斷了電話。
再多說一個字,都是浪費我的生命。
手機扔在桌上,螢幕亮著,映出窗外已經徹底沉入黑暗的夜色。
城市華燈初上,像一片璀璨的星海。
而我知道,從這一刻起,我的那片星海里,再也不會有陸遠舟和他們陸家的位置了。
我拉開抽屜,從最裡面,拿出了那個被我摩挲了無數遍的木頭小馬。
它依然憨態可掬,只是身上,已經落了薄薄的一層灰。
我走到垃圾桶旁,鬆開了手。
小馬在空中劃出一道小小的拋物線,伴隨著一聲輕微的「咚」,落入了黑暗的深淵。
就像我那段早已死去的愛情。
06
第二天,我沒有去民政局。
對陸遠舟的最後通牒,只是一種姿態。
我知道,在周亞芬的事情塵埃落定之前,他不可能有心思和我談離婚。
我要的,也不是一場倉促的、夾雜著怨恨和交易的散場。
我要的是一場徹底的清算。
上午九點,我接到了經偵支隊那位年長警官的電話,讓我過去補充一份詳細的筆錄,並提交更完整的證據。
市局大樓莊嚴肅穆,我走進辦案區,空氣中都帶著一種讓人冷靜的氣味。

在詢問室里,我見到了那位王警官。
「聞女士,我們經過初步審訊,周亞芬女士已經承認,在未經你許可的情況下,轉走了你卡上的七十八萬元。但是,」王警官的表情很嚴肅,「她堅稱這筆錢是『暫時借用』,用於家庭共同開支,主觀上沒有非法占有的惡意。
她的律師也提出了這個觀點。」
我立刻明白了他們的意圖。
這是想把刑事案件,往民事糾紛上引。
如果被認定為家庭成員間的借貸糾紛,周亞芬最多就是承擔民事上的還款責任,而不會被追究刑事責任。
「王警官,我這裡有幾份新證據。」
我沒有急著反駁,而是從隨身的公文包里,拿出了一個U盤和幾份列印好的文件,遞了過去。
「第一,這是我與陸遠舟的婚前財產協議。上面明確規定,我個人婚前財產,以及婚後由我個人獨立運營公司所產生的收益,歸我個人所有。這份協議,有我們雙方的簽字和律師的見證。」
王警官的眼睛亮了一下,接了過去。
「第二,」我點開U盤裡的一個文件夾,裡面是十幾段音頻文件,「這是從結婚第一年開始,周亞芬女士每一次向我索要財物時,我與陸遠舟爭吵的錄音。大部分是我用手機的錄音筆功能錄下的。我不是為了算計誰,只是為了在我快要崩潰的時候,提醒自己,那些妥協到底值不值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