否則,他會拋下一切去找朱夢。
我現在腦子不清醒,也不想跟他多說話。
朱夢在臥室門口,正一臉怨毒地瞪著我。
方奇沒等到我的回答,還是打算去給我做些吃的。
他轉身對朱夢說:「我給你叫輛車,你先回去吧。溫雨腿傷了,我得照顧她。」
朱夢作出一副被迫讓步的樣子,委委屈屈地說:「是啊,還是她比較重要,誰讓她是你的女朋友呢。就算她要跟你分手,你也願意吃回頭草。」
方奇身形一頓,很明顯後面這句話刺激到他了。
朱夢繼續說:
「現在下著大雨,就讓我自己回去吧。若是半路遇到了壞人,也是我自作自受。」
她走半步退一步的做作樣子,偏偏方奇看不出來。
他只憂鬱了兩秒,就繳械投降了。
人沒回頭,但話是對我說的。
「溫雨,我先去送夢夢,她膽子小,太晚了,我不放心。等會我再……」
「不用回來了。」
話說得好聽,好像多深情似的,我差一點就真的心軟了。
方奇大概是生氣了,停頓了幾秒,想要說什麼,又憋了回去,然後帶著朱夢離開了。
我對自己剛剛那一瞬間出現的情緒波動很是鄙夷。
事實再一次打我臉的時候,就知道有多疼了。
我暗罵自己:「真是自找的。」
之後,打開外賣軟體,給自己買吃的。
經過這麼一鬧,我的肚子打鼓了。
無論如何,不管是對抗身體的疲憊,還是失戀,首當其衝的應該是先喂飽肚子。
男人,哪有乾飯香。
5
吃過飯之後,拖著半條瘸腿,勉強沖了個澡。
之後就累倒在床上起不來了。
睡到半夜,渾身酸痛,再加上頭痛,把我疼醒了。
身上一陣冷一陣熱,我摸了摸額頭,燙手。
想起來找溫度計,可剛坐起來,就渾身無力摔回到床上。
我暗道不好,發燒了。
昨天那麼累,又淋雨,這副身體果然沒有撐住。
我摸到枕頭邊的手機,想打電話。
在這個城市,我本就沒什麼特別要好的朋友,現在凌晨兩點,也只能打給方奇了。
我把他從黑名單里拉出來。
電話撥過去,好半天沒人接。
再打,終於有人接了。
我剛要說話:「我發燒……」
朱夢的聲音響起來了:「哼,還以為你挺有骨氣呢,說好了分手卻屢次三番地回頭,你能不能要點臉啊?」
「怎麼……是你,方奇呢?」
「哦,他啊,在洗澡。他因為你把他甩了,很是生氣呢。我哄了好久,又讓他在我這裡發泄了慾火,呵呵,現在才好些。
「你別不識趣,有點骨氣!」
我聽見方奇的聲音傳來:「還不睡嗎?」
那頭掐斷了電話。
所以,每一次他送朱夢回去,兩個人都在做那件事?
那他還找女朋友幹什麼?
我的身體越來越冷,我裹緊被子,翻著手機,想看看還能找誰。
翻著翻著就翻到了池宇,下午還給他的錢,他還沒有領。
腦袋迷迷糊糊的,不知道怎麼就點了條消息出去。
是個表情包,我趕緊撤回,那邊秒回。
「還沒睡?紅包撤回吧,這錢我真不要。」
他竟然沒睡。
我猶豫著要不要請他幫忙,他又發來了消息:
「你的腿怎麼樣?還疼嗎?我今天回來才發覺自己做得不太紳士,應該送你回家的。」
「怎麼?這就睡了?」
我那條語音還發了出去:「能不能再請你幫個忙,我好像發燒了。」
他馬上打來了語音電話:「地址?」
我報了小區名字,他說:「十分鐘趕到。」
十分鐘?離我這麼近嗎?
我暈暈乎乎披件衣服的功夫,門鈴就響了。
來得好快。
推開門,他就站在門口,把手裡的藥遞給我。
「先吃了,要是不退燒,再去醫院。我就在附近,過半個小時,我會給你打電話。」
他沒有要進來的意思,還幫我關上了門。
我來不及多想,趕緊把他帶過來的退燒藥服下。
沒一會兒就發了汗,因為惦記著他要打電話,所以一直強撐著不要睡過去。
電話響了,我沒看就接起來,說:「我已經出汗了。」
「出汗?你在說什麼?」
我把手機拿遠了一些,才看到打來電話的不是池宇,而是方奇!
我的腦袋又開始疼。
「沒什麼,你應該挺忙的吧,給我打電話幹什麼?」
那頭語氣很不好。
「要是不打電話,我怎麼知道你這麼晚還在等別人。溫雨,我還沒同意分手呢,你這麼快就找下家,是不是太著急了。」
我壓下去的火氣瞬間沖了上來。
「你有什麼資格說我?你跟你的夢夢都睡到一張床上去了,你反過頭來指責我?」
方奇吼了一聲:「你胡說什麼!是,我是陪她多待了一會兒,那是因為她家大房子就她自己,她害怕。等她睡著,我才走的。但我跟她清清白白。溫雨,你別因為自己有了旁的心思,就給我潑髒水。以前的你不是這樣的。」
這時候,門被敲響了。
我才意識到,時間早就過了半個小時。
池宇打過來的電話,占線,我沒接到。
現在他人來了。
我對電話那頭說:「咱倆已經分手了,你願意和誰睡就和誰睡,我的事你也別管。」
我起身要去開門,方奇也聽到了敲門聲。
質問地口氣說:「誰去找你了?是那個男人?好啊,溫雨,你竟然給我戴綠帽子,腳踏兩條船。你給我等著。我現在就去捉姦。」
敲門聲越來越大,我顧不上跟方奇理論,掛斷電話,起身去開門。
門外,池宇焦急的樣子映入眼底。
「你怎麼樣了?」
「我燒已經退了。不好意思,剛接了電話。」
不知道為什麼,我也就跟他見過兩面,他卻讓我感覺很熟悉。
一點都沒有剛認識的生疏感。
我見他鬆了口氣,隔著門欄,抬頭摸我的額頭。
「果然退燒了,這藥還是很管用的。好了,我也該回去了。你趕緊進去吧,別再著涼了。」
我有很多問題想問,可三更半夜,實在不是好時機。
便把話咽進了肚子裡。
以後找機會感謝他的時候,再問吧。
6
後半夜,我擔心方奇找來,一直沒睡熟。
我給朱夢發了消息:「我跟你奇哥徹底分手了,你要有本事就看好他,別再讓他去禍害別的女孩了。」
許是朱夢又想到了說辭,把方奇纏住了。
總之,他那天晚上沒有再來。
這之後,我跟公司請了三天病假,在家裡休息。
什麼都不想,放空腦袋。
每天就點自己喜歡吃的東西,不再遷就別人的喜好。
和方奇在一起時,他吃不了辣。
所以那一年我幾乎放棄了我愛的各種辣味。
辣子雞、毛血旺、水煮魚、麻辣香鍋等等。
可他卻沒有因為我,選擇跟他的女發小保持距離。
回頭想想,我也真夠傻的。
三天之後,我的病徹底好了。
膝蓋上的腫也消下去了。
再回想起跟方奇的那段感情,就好像上輩子的事一樣。
我知道,我已經放下了。
當然,這三天,他也消失了。
不得不說,朱夢還是挺有辦法的。
休完病假之後,我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去剪頭髮。
把長及腰部的長髮剪到了肩膀處。
剪完之後,整個人看上去精神多了。
第二件事,要感謝幫助過我的人池宇。
那天下班之前,我給他發了條消息:「有空嗎?兌現承諾的時候到了,請你吃大餐,想吃什麼?你來點!」
池宇很快回覆:「小區對面有一家麻辣燙,挺好吃的。就那家吧。」
小區對面?
難不成他也住我那個小區?
想到這,我翻開了他的朋友圈。裡面大部分都是風景照。
他好像很喜歡爬山。
各種爬山路上的照片。
日出的,日落的,星空,滿月。
我翻到一張上個月十五的動態照片,拍攝角度似乎是從他家陽台。
而照片最後露出來的對面景色,不就是我們小區對面的商業樓嗎?
原來,他真的和我住在同一個小區。
或許我們也曾見過,只是我沒注意。
帶著這個疑問,下班請他吃飯的時候,我就問了出來。
他大大方方地回答:「是啊。一年半以前,你剛搬來這裡的時候,我幫你搬過行李。」
我一時間愣住了。
一年多以前,我新換了工作。為了住得近些,換了這個小區的房子。
搬家那天,我叫了輛麵包車,行李都堆在樓下,我一個人搬上搬下的。正巧有個戴帽子的小哥哥路過,我請他幫忙。
他幫我搬完行李,連口水都沒喝,就走了。
那天他帽子壓得很低,也沒說話。我都不記得他的樣子。
沒想到,竟然就是池宇。
我驚訝極了。
問他:「當時我要謝你來著,你怎麼跑那麼快?要不然,我們那個時候就認識了。」
他笑了笑,沒說話。
「說來也奇怪,我怎麼後來都沒在小區見過你。」
「我倒是經常見到你。」
這也許就是認識一個人的長相,卻不認識的區別。
我倆邊吃邊聊,聊得很投機,不知不覺到了十點。
最終他搶先付了錢,我也沒請成。
「那就下次吧。下次必須我來請客。」
「呵呵,行。」
真是令人愉快的夜晚,可方奇的出現卻打破了這一切。
我沒想到,他還會來找我。
幾天不見,他像是變了一個人。
鬍子拉碴,頭髮凌亂,站在我家門口。
像只喪家犬。
他見到我,說的第一句話是:「你怎麼把頭髮剪了?」
剛在一起的時候,他說過,最喜歡我的一頭長髮。
見到我的第一眼也是被我的長髮吸引。
過去那一年,為了他,我都沒去過理髮店。
想起來,我確實做了很多讓步。
「我們已經分手了,你以後不要再來了。」
我拿鑰匙開門,他抓住我的手。
「溫雨,對不起。」
我抽回手,抬眼看他。
「對不起什麼?」
他表情很是痛苦的樣子,說他明白了一件事。
他一直把朱夢當做鄰家妹妹,卻沒想到朱夢不是這麼想。
7
原來那天朱夢稱病讓方奇去看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