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子說的話,也是有點道理,但我總是感覺來了省城後,我和老伴的日子反而不好過了,錢也越來越不夠用。
來省城之前,雖然我和老伴是每個月都會打1800元貼補兒子,但我們生活也還是自在的,退休金花不完,存款也攢了有三四十萬。
可來省城住了幾個月後,兒子開始跟我們要更多的錢,說是給我買的房子,是按揭買的,兩邊還要還房貸,這壓力挺大的,所以要我們每個月拿3000給他幫忙還房貸。
我和老伴也心疼兒子,就爽快答應了,那時候也覺得兩口子一共9000多退休金,減去4000日常生活開銷,在減去給兒子的3000,我們還能剩下2000多零花,也是挺夠用的。
誰知兒子越要越多,除了要幫他還房貸,另外他們樓下的水電燃氣費,甚至物業費,也經常讓我們代繳。另外孫子的午托費,日常他們家的買啥大家電大家具等等,兒子都會跑過來,要我們幫忙出一點,而一點就是一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