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愛情,盧思浩說:在一起,意味著我從今以後的人生,願意分你一半,這句話,不只是陪伴,還包含著信任。
兩個原本獨立的個體因為某種不可思議的際遇相見,繼而鍾情於彼此,這是最奇妙的緣分。也是茫茫人海中,最值得每個人珍惜的福氣。
所謂的相愛,就是兩個人在一起後,再也不會清晰地劃分出這個是你的,那個是我的......你碰了我的東西,我就會不開心。
而是雙方會共享幾乎所有的一切,把自己放心地託付於對方的手裡。
若是做不到這樣,總是有意識無意識地區分誰吃虧多一些、誰占便宜多一些,那麼相互說再多的「我愛你」也是枉然,只不過是表面的愛情。
真愛不是等著對方來索取的,而是迫不及待地想要給予。當男女在一起時,共用過這三樣東西後,多半就是真愛了。
01 銀行卡
都說,一個男人的心在哪裡,錢也會花在哪裡。一個女人深愛一個男人,在他身上花錢,也不會眨眼睛的。
金錢在感情中一直是比較敏感的話題,
畢竟愛情雖然是風花雪月,但是談戀愛也是要花本錢的。吃飯要錢、看電影要錢、買禮物也要花錢......
如果男女之間談到錢時總是小心翼翼、有所顧忌,遮遮掩掩、沒有實話,多半是並不信任彼此。若是在錢的問題上彼此的意見都不能一致,那麼還怎麼義無反顧地愛下去呢。
而一對情侶在相處時,男人女人願意把收入放到一張銀行卡上的時候,多半說明兩個人已經把彼此看成是自己的人生伴侶了。
這看上去是花錢達成了共識,其實也是在為人生做出了決定。
談錢的感情,才註定會有好的結果。在戀愛時大家都不敢提及這個話題,一說到錢就會發生爭執和矛盾,那麼今後也難會有好的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