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工作要先干三個月,試用期過了才能穩定下來,那時候都一月份了,有什麼用啊!我下周就要去見公婆了。你們之前能拿出錢給我姐買婚房,現在我結婚,我老公有房不用買,讓你們給我買個車怎麼就不行了?」
一直在一旁聽電話的馬先生都聽不下去了,奪過電話訓斥道:「我們也是給了你姐姐十萬,你姐姐付了房子首付,後面的房貸是你姐自己還的,你姐的車還有另一套房子都是她自己掙的!」
小旭也不服,說:「既然你們不給我買,那我去找我姐!」
「你姐離婚帶著個孩子,你怎麼能找你姐要錢?」馬先生怒斥。
「可她有錢啊!她離婚以後名下有兩套房子,就她和她兒子兩個人住,她怎麼會沒有餘錢?」
丁女士說:「小旭,你畢業三年了,一直不找工作,都是找我和你爸要錢。是,是我和你爸沒能力,掙的錢不夠你揮霍!那你呢?既然你要攀比,要面子,你有種考個研究生考個博士,或者自己掙錢過奢侈的生活!我告訴你,只有一無是處的人才會去比家境拼爹媽!」
「行,那我今年就不回來過年了。」
「愛回不回!」丁女士憤怒掛斷了電話。
晚上的時候,姐姐小源約小旭在咖啡廳見了一面。
小源帶她去的是市裡最貴的一家咖啡廳,咖啡上來小旭第一件事就是拍照發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