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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減輕養父母的負擔,從大一開始,我就到處兼職自己賺生活費和學費,他們總是勸我不要太累,學費他們會想辦法。他們能想什麼辦法啊?無非是到處借。
我大學畢業參加工作後,把工資留夠生活費後,都交給養父母,讓他們把欠的債還清了。
我一直想攢錢買套房子,把養父母接到身邊來,奉養他們,可他們卻勸我要先成家立業,再考慮他們,他們在老家挺好的,讓我別惦記。
28歲那年,我認識了小艾,也就是我的妻子,她是獨生子女,家就在省城,父母都是退休職工。
我們相愛後,小艾提出我們結婚後住到她家,這樣我就不用自己再買房了。我心裡不是很情願,那不成上門女婿了?
可是我跟養父母說起這事時,他們卻支持我,養父說:「濤啊,以你的工資,啥時候才能在省城買上房啊?我們又幫不上你啥忙,只要姑娘家不嫌棄咱,倒插門就倒插門吧,只要你過得幸福就行。」
就這樣,我成了上門女婿。結婚後,老婆把我的工資卡要了過去,說是給我攢著,將來養孩子用。
我沒多想就給了她,好在,我還有一些額外的收入,我把這些悄悄攢起來,每次回家都交給養母,養母也說幫我攢著,我讓他們別太節省,該花就花。
天有不測風雲,我結婚的第二年,養父突發腦溢血,送到醫院時錯過了最佳治療時機,他永遠離開了我。
我哭得肝腸寸斷,養母也傷心欲絕,處理完養父的後事,我請求養母跟我來省城,可她不肯,說不放心把養父一個人留在老家,她得經常去養父墳頭陪他說說話。
其實,我心裡明白,養母是怕給我添麻煩,畢竟我住的不是自己的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