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單親母親,帶著兒子過。期間,也想再婚,然而相親無數,最後都是因為帶男孩而沒了下文。
我心裡明白,他們是怕負擔重,畢竟男孩將來得買房娶妻。
兒子大學期間處的女朋友,是本地女孩,畢業之後,
他們都考上了事業單位,雖然工資不高,但是收入穩定。
他們開始張羅結婚,我沒有能力給兒子買房,只能把我現在住的老房子進行了裝修,
給兒媳30萬彩禮,讓他們旅行結婚,他們知道我的難處,同意旅行結婚。
兒子兒媳結婚之後,我們生活在一起。因為我覺得我沒給他們買新房,很對不起他們,
所以,家裡的活,我儘量不用兒媳幹。後來,孫子出生了,我忙不過來,
我就讓兒媳做飯擦地,幹點家務,可是兒媳說,我不會做飯,如果實在沒時間做飯,就叫外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