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言發育遲緩的定義和病因
(一)語言發育遲緩定義
語言發育遲緩是指在發育過程中的兒童其語言發育沒達到與其年齡相應的水平,但是,這不包括由聽力障礙而引起的語言發育遲緩及構音障礙等其他語言障礙型別。
(二)語言發育遲緩的病因
1、聽覺
2、兒童自閉症
3、智力發育遲緩(精神發育遲緩)精神發育遲緩的診斷標準:
(1)智慧低下,比正常平均水平低兩個標準差以上,IQ值不足70。
(2)存在實際年齡應有的適應[性.行.為]障礙。
(3)在發育期出現(18歲以前)
4、受語言學習限定的特異性障礙包括發育性運動性失語,發育性感覺性失語。
5、構音器官的異常 以腦性癱瘓為代表的運動障礙及以顎裂為代表的構音器官的異常等。
6、語言環境的脫離 在兒童發育的早期被剝奪或脫離語言環境可以導致語言發育障礙
語言發育遲緩的表現
1、過了說話的年齡仍不會說話
2、說話晚或很晚
3、開始說話後,比別的正常孩子發展慢或出現停滯
4、雖然會說話,語言技能較低
5、語言應用,詞彙和語法應用均低於同齡兒童
6、只會用單詞交流不會用句子表達
7、交流技能低
8、回答問題反應差
9、語言理解困難和遵循指令困難
引導孩子學說話,家長要走出誤區
語言天賦並不是每個人都有的,大多數需要父母的引導和幫助。
1到3歲是語言形成的關鍵時期,兩歲兒童的詞彙量能夠達到270個字,如果孩子已經兩歲但語言匱乏,家長就要考慮自己是否步入了誤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