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竹馬小尾巴,是高中出了名的傻瓜。
他算不明白十以外的乘除法,喜歡把 X 當成蝴蝶,又把β認作耳朵。
同樣,他也分辨不出別人施加在他身上的惡意。
即使老師當著全班同學的面罵他「紅漆馬桶」……
他也仍舊笑著。
大抵我和他相處久了,其他人也將我當成了傻子。
於是,我開始偷偷討厭他。
那時候太小,不知道什麼是最好的時光。
直到他為了保護我,被埋進了濕漉漉的黃泥里。
多年以後,我站在攝像機前,臉上有抹不幹凈的血漬。
我說:「槍斃我吧。但如果能回到過去,我想和傻瓜林耀之一起活著長大。」
1
說林耀之是傻瓜並不算侮辱他。
他是真的先天智力有缺陷,做什麼事都要比別人慢一拍。
他下課偷摸著問我:「落落,紅漆馬桶是什麼意思?」
對上林耀之澄澈的眼睛,我狠了狠心如實說:
「就是說你中看不中用,外面塗著紅漆看起來好看,其實裡面只有一肚子屎。」
「才沒有,媽媽每天都有監督我拉大便!」
林耀之有些委屈,可等到放學後,只記得興高采烈地同媽媽分享:
「老師今天誇我漂亮!」
婦人回應得漫不經心,她應該是覺得丟臉的,所以急著將林耀之往車裡塞。
甚至沒注意因為走得太急,林耀之不小心踩掉了一隻鞋。
一向如此,所有人都覺得林耀之多餘,只有我不討厭他。
我與林耀之自小一起長大。
我們兩家是鄰居,可以說除了父母家人,林耀之便是與我相識最久的那個人了。
小時候的林耀之,一開始其實和同齡人看不出太大差別。
即便他說話晚,翻身晚,走路也有些晚,卻沒有人懷疑他是天生的低能兒。
用我媽的話來說:
「小林那時候一臉聰明相,眼睛亮晶晶地盯著你說話的嘴,你說什麼他都對你笑,一笑起來把人的心都笑化了,哪裡像個傻孩子呢。」
林耀之的父母因此對他寄予厚望,就連名字都是花了大 5000 塊,找「高人」取的,寓意他能光宗耀祖、彰顯門楣。
隨著林耀之日復一日地長大,到了他三歲那年。
彼時他還不會張口說話,並且連走路都費勁,林爸林媽終於覺察出不對勁來。
他們帶著林耀之去了醫院,最終拿到了一份判定林耀之為低能兒的報告單。
同年,我的父母如願迎來了他們的第二個孩子。
一個男孩兒,瘦瘦黑黑的,裹在襁褓中,小貓似的。
他一點都不比我好看,卻輕而易舉地奪取了父母所有的愛。
我只是想伸手摸摸他的臉,媽媽便尖叫著將我一把推倒在地。
「老公快來,老公!這個賠錢貨想害咱們兒子!」
「我沒有……」
可是爸爸的耳光不由分說就落在我的臉上。
耳鳴聲似火車在狹長的隧道里呼嘯而過,之後歸於漫長的寂靜。
三歲的我不知道,我的左耳此後再也不會聽見聲音。
2
挨打成了家常便飯。
我蜷縮在樓道的階梯上,同樣挨了打的林耀之每次都會開門出來。
他不但笨得要命,記性也不大好,頂著腫脹的臉不自知,反而手忙腳亂地替我擦眼淚。
「落落,落落你別哭。我給……給你吹……吹吹就不疼了。」
我們想不明白,為什麼我們明明是爸爸媽媽的孩子卻要挨打。
上了學以後,也想不明白為什麼除了爸爸媽媽欺負我們,小朋友和老師們也愛欺負我們。
排隊總是會在最後,滑滑梯永遠都輪不到,分玩具、分零食少了的時候,老師就會理所當然地略過我和林耀之。
「有什麼要緊,反正我們落落脾氣可好了,對不對?」
「老師知道,我們耀之是最乖的好孩子。」
大抵我和林耀之相處久了,他們也將我當成了傻子。
可我分明聽得懂,老師們站在一塊,相視而笑。
「有什麼要緊,反正他們倆一個是傻子,另一個向來逆來順受,父母也不管。」
《動物世界》說,生命要具有多樣性。
那是媽媽抱著我看電視的少有的溫馨時光,乃至我後面忘了她懷裡的溫度和馨香,也還是牢牢記住這句話。
生命要具有多樣性——因此,軟弱和痴傻也沒有什麼不好和不對吧。
生命要具有多樣性。
為什麼會牢牢記住這句話呢?
很多年以後,我站在攝像機前,臉上有抹不幹凈的血漬。
「大抵是因為在潛意識裡,我想活著,想和林耀之一起活著長大。」
3
對於我一反常態地獻殷勤,許朝陽原先還有些狐疑。
可我看著他,臉頰緋紅,眼睛裡透出誠摯的渴求。
「許朝陽,做你的女朋友……是不是就再也不用受欺負?」
顯然,對於許朝陽而言,害死林耀之的名聲並不是他的污點,而是自此叫他「揚名立萬」的勳章。
聽了我的話,他嗤笑了一聲,「早這麼聽話不就好了,要不然那傻子也不會死。」
隨後他的臉上逐漸浮現出得意的神情,接著以殘忍的口吻說:
「姜落落,上趕著不是買賣,我現在看你……也就一般。」
我的左耳好似又開始發出巨大的轟鳴聲,為什麼呢?
明明……
我和林耀之的悲劇都是從許朝陽喜歡上我開始的。
許朝陽是高三下學期轉過來的插班生,年滿 18,長得人高馬大,但並不是當下大多數女孩子喜歡的模樣。
他自己也陰鬱沉默,被老師安排和我同桌。
上課時像頭沉浸在冬日裡一直睡不醒的黑熊,一到下課又總是不見蹤影。
偶爾,我會在走廊的拐角處見到他和一群男生待在一起抽電子煙。
因此,在之後很長的一段時間裡,我們雖然是同桌,卻始終形同陌生人。
轉折是在一個下過雨的夜晚,下了晚自習,我同林耀之並肩走在回家的路上。
路過一個弄堂時,林耀之突然伸手拽住我的衣擺。
他指向弄堂的深處,語氣里難掩擔憂,「落落!那裡有個人!」
「許朝陽?」
昏黃黯淡的路燈下,許朝陽靠牆坐著,他一隻手撐著地,好似並不介意身邊大大小小的水窪。
聽見聲音,許朝陽也向我們看來。
或許是因為他的眼神太過淡漠,因此即使他的右眼已經腫得睜不開,嘴角也被人打破了,可他看起來並不顯得狼狽。
至少不像我和林耀之被人欺負時那樣,喪家犬似的。
「許朝陽,你怎麼了?」
我同林耀之過去攙扶起他,許朝陽倒也不客氣,將自己滿身重量都往我們身上壓,身上的泥水也輕易地將我和林耀之的校服打濕弄髒。
平靜無波的生活隨之變得怪異起來。
之後的日子,我和林耀之總會在那條回家的弄堂里一次又一次地撿到許朝陽。
儘管大多時候,他似乎並沒受傷。
我以為自己發現了他的秘密,忍不住狡黠地對著他笑,「許朝陽,你是故意在等我們吧?」
少年的眼神晦暗不明,有惡意一閃而過。
可他偏偏裝出誠懇的模樣,對我討好地說:
「姜落落,我是在故意等你。」
「等我?」
他說:「姜落落,我喜歡你,你可以做我的女朋友嗎?」
氣氛變得尷尬,幸好林耀之什麼也不懂。
他莽撞地擠到我和許朝陽中間,委屈地詰問:
「朝陽,你只喜歡落落,不喜歡我嗎?」
許朝陽並沒有氣餒,這晚過後,他開始大張旗鼓地追我。
就像很多小說里寫的那樣,他每天都給我帶早餐且總也不重樣。
他上課也不再睡覺,甚至破天荒地為自己準備了一本摘記本。
對上我驚訝的眼神,便靠過來賤嗖嗖地說:
「姜落落,我成績要是好一點,你是不是就會多喜歡我一點?」
春夏之交,天氣也忽冷忽熱,他也總適時將自己的校服脫了,不由分說披在我的肩上。
許朝陽說:「姜落落你別怕,我是自願對你好,即使你一直一直一直都不喜歡我也沒關係。」
等到我生日那天,他變戲法似的捧出一個小蛋糕。
陽光下抖動的燭火明明滅滅,一點都不浪漫。
許朝陽笑著看我:「哎哎哎,姜落落你哭什麼,你以為哥就這點把戲嗎?
「你低頭看你抽屜里,那才是哥給你準備的斯普萊斯(surprise)。」
我竟不知道,許朝陽在我的抽屜里整齊堆放了好些零食飲料。
還有一個包裝精緻的盒子,裡面裝了一個掛著鈴鐺的銀手鐲。
許朝陽不知道,我真的有對他心動過。
畢竟,鮮少被愛過的孩子,她的愛本就廉價又輕易可得。
我只是不敢,怕自己無法給予他同等的愛。
可一個月後,許朝陽便玩膩了假裝深情的把戲。
在我又一次欲言又止地拒絕他之後,他突然一把抓過我的頭髮將我的臉狠狠摁在課桌上。
「姜落落,你是什麼貨色,釣著老子玩是吧?
「你每天都從那個弄堂過不就是想吸引我,你在裝什麼假清高?」
他的嘴貼近我的耳朵,「姜落落愛玩是嗎?老子玩死你!」
我成了許朝陽的霸凌對象。
褪去偽裝後的他,肆無忌憚地對我露出獠牙,暴躁易怒。
稍有不順心便將我一巴掌扇倒在地,隨後對我拳打腳踢。
他還有許多虐人的手段,會出其不意地用保鮮膜將我的整張臉包裹住。
直到我快窒息時,他才會撕開保鮮膜,扯著嘴笑道:
「姜落落,爽嗎?」
他還會一把奪過我打算藏進袖子裡的衛生巾,隨手將它丟向別的男生。
明明是再正常不過的衛生用品,卻成了許朝陽羞辱我的工具。
其他人也冷眼旁觀,看我的校服褲上從內滲透出大片暗紅色血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