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往一個月的男友提議要用10萬接手我三個月前新買的特斯拉MODEL3。
我拒絕後,他提出分手。
並列了戀愛花費清單,要求我退還。
我想著也沒多少,懶得跟他糾纏。
就讓他直接報總價我轉給他。
結果他一下子報出了4萬塊的天價。
1、
我和男友林立是相親認識的。
他是同事大姐強行介紹給我的。
她最近像是中了當紅娘的癮,見我單身,便天天念叨要給我介紹「優質男青年」。
我推辭了幾次,她卻像推銷員似的不依不饒:「小陳啊,這次這個真的不一樣,人家是隔壁公司的部門經理,家境好,人品絕對沒問題!」
拗不過她的熱情,我最終答應赴約。
結果見面後,林立說對我一見鍾情,開始對我進行猛烈地追求。
每天早上,我會準時收到一杯五分糖、六顆冰塊的咸芝士拿鐵,他說注意到我愛喝這個。
午休時,他會發來消息,詢問我是否想一起吃飯,若我拒絕,他便體貼地不再打擾。
約會時,他也很會找話題,從不刻意試探我的隱私。
每當我不舒服時,他也會跨越半個城市來給我送藥,讓我在這個陌生的城市感到溫暖。
同事大姐總在旁讚嘆:「看看,這才叫用心!小陳,你這次可算撿到寶了。」
我漸漸心動,便答應做他女朋友。
一轉眼,我們在一起已經一個月了。
我從小家境優渥,家人們從不在物質上虧待我。
我爸媽從小就教我要活得有尊嚴,不要隨便花別人的錢。
因此,這個月我們的共同花費大部分都是 AA。
但中間有兩次,趁我去上廁所的工夫,他把單買了。
我本想立刻轉給他,但林立死活不要,說我這是把他當外人。
我轉念一想,也就幾百塊錢。
就作罷了。
今天,我和同事出來逛街,路過一家國產新能源汽車的展廳,試了一下,感覺還不錯,就有了購買新車的想法,並隨手拍給了林立。
我的車是一輛毛豆 3,是三個月前我研究生畢業剛上班時,爸媽送我的「履新」禮物,買下來差不多將近 30 萬。
但這輛車大概是跟我氣場不是很合,三個月爆胎了 4 次。
我早就看它不順眼,一直想找機會換了它。
剛好這個國產新能源的銷售小姐姐告訴我現在買車享受 2 萬塊的置換補貼,我非常心動。
林立聽到我想要換車,竟提議要花 10 萬塊把我的舊車買下來。
我聽到他的提議都懵了,畢竟剛剛銷售小姐姐幫我估了價,我的舊車差不多可以賣 21 萬。
於是,我就找了藉口拒絕了林立。
沒想到再也沒收到他的回覆。
2、
我於心不安,在社交平台上發了帖子。
「交往一個月的男友提議十萬塊買我剛買三個月的毛豆 3,我應該賣給他嗎?」
網友們七嘴八舌給了建議。
大部分是勸分的。
「開不到半年就要換車的人,怎麼談愛撿漏的男友會忍住不換呢?」
「如果你們是以結婚為前提交往的,那你男朋友可真會算啊。」
「這麼愛占便宜的男朋友趕緊踢了。」
「原來你們說的甜甜的戀愛是這樣子的,那我願意一輩子單身。」
也有少部分勸和的。
「會不會是你對象不懂二手車的價格啊,戀愛不易,且行且珍惜。」
「把這車賣給他,然後你再繼續開,這樣子車也在,你還多了 10 萬塊。」
「都是男女朋友就別這麼計較啦。」
有一條評論我看進了心裡。
「如果你很珍惜這段感情,不妨就低價出給他。」
我的內心陷入糾結。
林立是我的初戀,想到林立這個月無微不至的體貼。
我一下子戀愛腦上頭,便想發微信求和,想告訴他我願意將車 10 萬塊出給他。
沒想到林立卻發消息過來。
「分手吧,你太自私了,我們不適合。」
我看到這個消息簡直五雷轟頂。
不願意把車便宜賣給他,我就自私了?
林立是個汽車發燒友,還記得他第一次見到我的車時,看了一眼就把車的型號和配置講了出來。
所以不存在他不懂行情的情況。
雖然三個月這輛車爆了四次胎,但經檢測總體車況是完好的。
怎麼也不可能跌到 10 萬塊。
他的提議分明就是想占我的小便宜。
要說分手也應該是我先說,怎麼現在他反倒打一耙說我自私起來了?
這也太離譜了。
我立刻就答應了分手,難過之餘還有一絲慶幸。
慶幸這才一個月,他就暴露出了真實面目,我不至於陷得太深。
沒想到更離譜的還在後面。
林立竟然說他有一張戀愛清單,要求我把這個月所有他花在我身上的錢都返還回來。
我想也就兩頓飯的事情,就懶得看帳單,讓林立直接報總價我好轉給他。
結果林立的消息再次震驚了我。
「這個月我一共為你花費 4 萬元,請立刻轉帳給我。」
我們滿打滿算也才約會十次,他付錢的那兩次加一起大概也就 1000 塊左右。
期間他雖然有送我禮物,但我也都有回贈相應價格的物品。
我趕緊發消息過去。
「??」
「這四萬塊是怎麼算出來的?」
「你把詳細帳單發給我一下。」
過了一會,林立發了一個表格過來。
打開以後簡直震驚我的三觀。
「1、為相親購置新衣約 3000 元。」
「2、保持形象購置香水 1000 元。」
「3、追求期間每天購置咖啡 45*20 天=900 元。」
「4、追求期間減少加班損失加班費 3000 元。」
「5、追求和戀愛期間送花約 300 元。」
「6、生病買藥花費 33.5 元。」
「7、戀愛精神損失費 4000 元。」
......
這感情是把自己的所有花費都算在我頭上了。
我氣極反笑。
直接一個電話打了過去。
「林立,你這帳單什麼意思?你買衣服和香水算在我頭上也太搞笑了吧,你是窮瘋了嗎?」
「怎麼了?我買衣服和香水都是為了保持我的形象,難道你不是因為我形象好才跟我在一起的嗎?」
經過我的一番舌戰,林立減掉了大部分的清單。
但在咖啡價格還有精神損失費上卻遲遲不讓步。
他之前追我的時候,從同事大姐那邊得知我每天都會點同樣口味的咖啡,於是便每天送我一杯。
「林立,你是不是把我當冤大頭。這家咖啡店每天都會送券,點下來只要 10 元一杯,你按照原價算也太離譜了吧?」
沒想到林立竟然厚臉皮說道:「券也是我的私人財產啊,你就應該按照原價退給我。還有,因為跟你談戀愛,我這一個月都沒去相親,讓我損失了好幾個認識新女友的機會,就算你 4000 塊已經很不錯了。」
我已經跟他吵了快一個小時,聽到他這樣子說火從心起,撂下一句「愛要不要。」就把電話掛了。
掛掉電話之後,我算上咖啡錢加上那兩頓飯錢以及他列出的一些他號稱的花費在我身上錢一共給他轉了 1533.5 元。
他秒收錢,並給我回了句:「今收到陳怡退還戀愛期間花費 1533.5 元,還差咖啡差價 700 元以及精神損失費 4000 元。」
我是真的沒招了,回了他三個字「神經病」就把他拉黑了。
3、
雖然林立是個奇葩,但這畢竟是我的初戀,我還是有付出真心的。
分手後還是挺難過的。
我打電話跟媽媽傾訴了這件事。
媽媽一如既往地支持我。
「寶貝,不要為了垃圾生氣。你不是看上了那輛新車嗎?媽媽幫你把差價出了,就當送你的分手禮物了。分手對你是好事呢,不然等結婚以後才發現,止損代價就更高了。」
聽了媽媽的話,我心裡好受了很多。
家人的支持總是會成為難過時的精神堡壘。
晚上,我約了比較好的同事出去小酌一杯,抒發心中的傷痛。
回家後,我借著酒精的作用狠狠地哭了一場,算是對自己初戀的告別。
我本以為這件事就這樣告一段落了。
卻沒想到第二天林立又打來電話,我看了名字就趕緊掛掉了,他卻孜孜不倦地一直打。
正準備拉黑的時候,林立發來信息:「陳怡,你還有 4700 塊錢沒還我,快點還錢,不然我就讓你社死。」
我不做理會,立刻就把他拉黑了。
世界終於清靜了。
雖然我偶爾想起還會有點難過。
但剛好公司最近周年慶,每個人的任務都變多了,我也迅速投入其中,忙碌了起來,一下子就沒空傷春悲秋。
我只當這件事是我生活中的一個小插曲。
卻沒想到,這天來上班,看到我的每個人都開始竊竊私語。
等我到工位上,坐在我對面的小玉向我瘋狂使眼色,約我去茶水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