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契約關係嘛。
幸好黎頌將我點醒。
有麵包的時候,任何人都可以肆意談愛,但連麵包都吃不上的時候,愛情就是個屁。
之於黎頌,大概就是如此。
周末去咖啡店約會。
旁邊是一家三口。
大概是媽媽有事離開,留下爸爸照顧寶寶。
媽媽親完寶寶親老公,同時囑咐著:
「待會走的時候一定要給她戴好帽子哦。」
媽媽走後,爸爸耐心地哄著寶寶穿好小外套,戴好小帽子。
一切都很美好。
我托著腮,對黎頌說:
「你以後會想要一個這樣的家庭嗎?」
他微微一愣,說:
「你呢。」
「我不想,我們家雖然有錢,但我父母感情不好,經常吵架,我覺得是婚姻將他們困住了,我不想被困住。
「不過一切都是有流動性的,或許我以後會改變主意也說不準。」
我眯眼對他笑了笑,
「如果我以後真的結婚了,你只要給我一個祝福就好啦。」
黎頌說:「好。」
10.
我們從咖啡店出來。
剛行經到街口,卻碰巧遇到了剛才在咖啡店裡的父子倆。
他們本是坐在花壇前說說笑笑。
卻突然從旁邊竄出來個女人,抱起孩子就跑。
一邊哭還一邊喊:
「有人要搶我孩子!救命啊!」
這一瞬間發生的太快,等我反應過來的時候,已經抬腳沖了出去。
幸好那女子年紀稍大,再加上抱了個孩子,沒有跑多遠就被我們堵住了去路。
那父親喘著粗氣,想要上前奪回孩子。
但女人將孩子緊緊環在懷裡,聲淚俱下,
「不要搶我的孩子!」
七八雙眼睛齊刷刷地落在男子的身上,帶著審視和警惕。
我走上前去,說:
「既然你說這寶寶是你的小孩,那你們肯定這一天裡都待在一起嘍?」
「那是肯定的!」
「可我跟我男朋友,今天一下午都看到這位男士帶著孩子在咖啡店裡休息呀,不然我們一起去確認一下監控?」
這位父親戴著眼鏡,看起來像個文質彬彬的老實人,在旁邊急得團團轉也不敢上手硬剛。
於是連忙手指顫抖著拿出手機,
「我用照片,證明!」
也許是這女人一看圍觀的人越來越多,而自己又沒有什麼說服力,於是一扔孩子,轉身就想跑。
但被我眼疾手快地抓住了後衣領,說:
「麻煩來個人報一下警吧。」
女人回頭狠狠地瞪了我一眼,手忽然放進了口袋裡。
「今歡!」
剎那之間,我只聽見黎頌大喊了一聲。
接著就是一陣天旋地轉。
他猛地將我扯離那女人的身邊,抱著我轉身,留後背給未知的危險。
我記得那天的天氣很好來著。
所以他的眉眼,他的頭髮,都灑上了一層金光閃閃的落日餘暉。
如同一個虛幻的人像。
幸好。
女人最後只掏出了根鉛筆,但也迅速被旁邊幾位勇士制服,用力按在地上。
我抬頭看他:
「你瘋了吧黎頌?」
「我有你瘋嗎?你就沒想到她萬一有銳器怎麼辦!」
他難得帶了怒氣,臉上所有的冷靜一時消失不見。
是我從沒見過的模樣。
「你擔心我受傷?
「沒關係,我可是從小就練跆拳道的。」
我開了個玩笑,想讓我們兩個都互相放鬆一些。
但黎頌還是沉著臉,胳膊緊緊箍在我的腰上。
「那也該小心謹慎。」
我的心裡有種奇怪的感覺。
於是別開目光,輕輕地說:
「好啊,我答應你。」
11.
人倒霉的時候喝涼水都塞牙。
時隔多年,再次遇見孟春芽的時候,我的腦子裡就蹦出了這句話。
她穿著導購員的制服,戴工牌,盤發,化著全妝,模樣乾淨利落。
見到我,訝異地瞪圓了眼睛。
她的手機里還不時傳來同事的聲音:
「春芽,我要抹茶拿鐵——」
回憶第一次見到這姑娘,還是在黎頌母親的病房裡。
她見到我來,像受驚的鳥。
不自在地站起來,手裡是削了一半果皮的蘋果。
黎頌媽媽忙給孟春芽介紹:
「春芽,這是黎頌的女朋友今歡,這段時間很照顧我和黎頌的。」
孟春芽低垂著頭,小聲地說了句「你好」。
她的長相寡淡,也不怎麼打扮。
穿著款式老舊的外套,袖口磨得起了球。
但氣質澄澈,很像那種堅韌不拔的小白花。
適合出演一些類似《山楂樹之戀》的電影。
我覺得她還挺可愛,於是笑眯眯地跟她打了個招呼。
等我離開到了停車場後,孟春芽竟然追了出來。
隔著一段距離,她說:
「你能不能不要再強迫黎頌做他不想做的事?」
我被這話搞得一頭霧水,不太明白她的態度為何轉變地如此快。
「比如?」
她抿嘴不說話。
我想了想,說:
「哦你是想說跟他上床?」
她瞪圓了眼睛,似乎覺得我太過直白,咬著嘴唇罵道:
「不要臉!」
她轉身就跑,沒聽完我後面的話。
我剛想說,我還沒對黎頌下手呢。
這姑娘怎麼就自顧自地跑了?
12.
說起來,孟春芽的家庭比黎頌的還要困難數倍。
不但有個下身癱瘓的酒鬼老爹,還有個高中就輟學的無業游民弟弟。
整個家就靠她和她母親全力托舉。
我曾給過她建議。
人生是自己的,不要甘願當那個被吸血的人。
無奈她相當服從命運,從不曾想掙扎出泥潭。
「跟你有什麼關係?我是不會拋棄我的家人的。」
話不投機半句多。
我只能祝她好運。
時隔多年,孟春芽像是終於迎接新生。
看向我的時候,眼神也不再躲閃。
「你怎麼在這裡?」
她問。
「你不是出國了?」
我指了指菜單,面帶微笑:
「您想喝點什麼?」
她驀地抓住我的手,死死瞪著我:
「你是回來找黎頌的?」
我慢慢將手抽了出來,像個復讀機一樣重複剛才那句話:
「喝什麼?」
回去的時候,已經晚上十一點多了。
房子裡一片漆黑。
黎頌好像不在。
不過遊戲公司嘛,加班也算是常態。
朋友的咖啡店是不能再繼續幫忙了,我得離那個路段遠一點。
八字不合,厄運纏身。
黎頌回來的時候,我坐在餐桌前,正好將最後一口泡麵塞進嘴裡。
他蹙眉,說:
「怎麼吃這個?」
「是不是味道太大?我下次不吃了。」
我把泡麵桶收拾好,又開窗透了透氣。
過了一會兒,他說:
「我明天會多買些食材回來。」
「啊?……哦好的。」
洗完澡出來,我看到黎頌癱坐在沙發上出神。
我有點想問他,是不是平常太寂寞,所以才想找人來陪。
不然花錢養我當吉祥物?
不能吧。
我走到他身邊,想提醒他要不回屋去睡。
他卻一把攥住了我的手腕。
抬眸那一眼帶著令人驚懼的侵略性。
忽然讓我感覺陌生。
原來他早已不是我認知里那個木訥寡言的青年人。
可這一切發生得太快。
直到我再次恢復意識,窗外的天色還隱約是黑的。
黎頌在耳側輕輕喚我,
「今歡?
「歡歡?」
我闔上眼皮,沒有力氣再多說一個字。
13.
我承認我爽到了。
雖然過程很累。
我懶得管他跟孟春芽的那些個愛恨情仇。
也沒空搞什麼悲春傷秋。
只要錢到手,約定完成,就一走了之。
寫完企劃案給甲方發過去後,我躺在床上跟朋友打電話。
「真不幹啦?」
「算了,在你店裡碰到太多熟人了,麻煩。」
「你說你,當初跟你父母出國多好,非要自己留在這裡吃苦受累的。」
「這有什麼累的?我可是高精力人群。」
「行行行,那就祝你早日東山再起嘍。」
「借你吉言啦。」
一晃一個月過去。
黎頌不知什麼時候添了個習慣。
夜晚時分,愛從身後抱住我睡。
自從我們同床共枕後,他就不肯放我回客房了。
以前喜歡他的時候,好像特別愛黏著他。
他害羞的時候耳廓會紅,睫毛會抖。
這一點我覺得很有趣來著。
不像現在,可以在床上一本正經地問我:
「會不會痛?」
一邊追問,一邊用力。
「許今歡,專心點。」
十分的卑鄙。
如今我們的偏好互換。
我背對他,離他遠了點,他卻總要將我重新扯回懷裡。
呼吸灼熱,落在我的頸間。
好像我是什麼愛不釋手的玩偶。
半夜,我覺得熱。
從他的身邊逃離。
盤腿坐在客廳的落地窗前,看星星看月亮。
過了一會兒,黎頌忽然從房間裡衝出來。
帶著一臉的驚慌失措。
倉皇之餘,還撞倒了沙發旁的小矮几。
「怎麼,做噩夢了?」
我出聲提醒他。
黎頌的目光終於鎖定到我。
劇烈起伏的胸膛漸漸放緩。
他抬手扶住前額,長長地鬆了口氣。
我第一次看到他像丟了魂一樣。
一瞬間,我的腦袋裡冒出了一個特別怪誕的猜測。
我說:
「你難道真的喜歡我了?」
或許是覺得荒唐,我忍不住嗤笑了一聲,
「不是吧。
「我哪裡值得你惦記了?」
我歪歪頭,
「難不成你同情誰就會愛誰嗎?」
一句話,好像扯開了我們之間已經結痂的傷疤。
14.
在我二十一歲生日那天,只有我和黎頌的燭光晚餐。
彼時離一年之約還有三個月。
燭光在我們之間跳動。
氛圍難得繾綣。
直到他接到了孟春芽的電話。
眉宇間驟然凝重。
他猛地起身,低聲說:
「我馬上就過去,你先報警。」
我沒有攔他,想必是那邊確實發生了些危急的事。
我只是淡淡地問了句:
「你還會回來嗎?」
他頓了頓,說:
「會。」
我等啊等,等到蠟燭熄滅,天色微涼。
黎頌都沒有回來。
後來才知道,孟春芽的弟弟因為聚眾打架,捅傷了人。
黎頌像一個護衛者,整晚都守在她身邊。
15.
第二天,我組織酒會慶祝生日。
沒想到黎頌會來。
他還是昨天那身衣服,眼底青黑,襯衫布滿褶皺。
所有人見到他,齊刷刷噤聲。
我挑了挑眉,說:
「喲,黎大學霸來啦?」
我第一次喝這麼多酒。
此時在他眼裡,或許我就如同一個毫無形象可言的酒瘋子。
黎頌走過來,按下我的酒杯。
「別喝了。」
「你憑什麼管我?
「你也不過是我花錢買來的玩物罷了。」
我湊近他,酒氣噴在他的臉上。
「你討厭嗎?」
他沒有躲開。
掌心堅持地按在我的酒杯上。
固執地要我放棄這杯消愁酒。
我用手指撓撓他的下巴,笑眯眯地說:
「叫兩聲我聽聽啊。」
許多雙眼睛同時盯著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