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娛樂圈裡知名的創作歌手,不少爆火的歌曲都出自我手。
我創作的主題曲更是捧紅了不少歌手,讓小透明直接變成 OST 天后。
沒想到她卻認為是她唱紅了我原唱的歌,想要買斷我的版權。
被我拒絕後,她輿論造勢給我施壓,標榜她才是唯一原唱。
唯一原唱是吧?
那就讓你變成唯一原先能唱。
1
「祝姐!你上熱搜了!」
剛從錄音室出來,助理便急匆匆地走了過來跟我說著。
通宵過後有些疲憊,我按了按鼻樑,隨意地應了一聲。
「上就上了唄,又不是沒上過。」
對於上熱搜這事,我早已習以為常。
這些年為了做音樂,我還是綜藝節目的常客,節目組為了宣發買熱搜也不是什麼新鮮事。
見我態度敷衍,助理急了:「都已經上熱搜第一了!」
這讓我一下子來了精神。
上熱搜不是什麼稀奇事,能上到熱搜第一,那可不是什么小事了。
我打開某微,果然見到我的名字被掛在熱搜第一——
【蠟筆小圓不認祝瑾瑤只認於梓露】
這沒頭沒腦的熱搜看得我雲里霧裡,我點進去一看,原來是一個叫蠟筆小圓的挑起事端。
「這蠟筆小圓是誰?」我疑惑地看向助理。
「這是個網紅博主,專門翻唱歌曲。她也翻唱過你好幾首歌,其中《無間》更是有幾十萬的收藏!」
助理朝我解釋著,我更加疑惑了。
「那她這是?不是翻唱我歌嗎,怎麼又不認我了?」
我都懷疑是不是通宵工作後腦子也不清醒了,怎麼字都認識,我卻看不懂是什麼意思呢。
只見助理臉色有些尷尬,但還是硬著頭皮跟我解釋。
「蠟筆小圓在直播里說《無間》這首歌她只認於梓露是原唱,不認你也是原唱。你的歌迷看了直播之後生氣了,在她評論區下面留言。於梓露的粉絲不甘示弱,兩邊吵起來把事情越鬧越大……」
我皺著眉頭看著蠟筆小圓的直播切片。
「大家都想聽《無間》是嗎?告訴你們一個好消息,我會在我的個人演唱會上唱這首歌哦!」
我將視頻按停,抬頭看向助理問道,「《無間》最近有授權給蠟筆小圓嗎?」
因為剛出道時在這方面吃過虧,後來我和老闆合夥開了這家公司後,所有版權都歸我自己所有。
公司雖然幫我管理名下的版權,但每簽出一次,工作人員都會跟我說一聲。
這個蠟筆小圓我似乎沒聽到公司提過。
但我不確定是她買授權,還是說我記錯了。
助理被我的問話難倒了,語塞了好一會兒,才跟我說現在去問。
在我收拾完東西準備回家前,她給了我答覆。
「公司這邊沒有查到有授權過給蠟筆小圓,但不知道有沒有第三方代授權。」
我沉吟了下,無奈因缺少睡眠腦子如同一團漿糊無法思考。
「我記得《無間》這首歌簽合同製作的時候就寫了雙原唱,這樣吧,你讓老闆找找當年的合同還有項目來往郵件,確認一下。」
作為創作者還吃過虧,我對版權和原唱一事很是敏感。《無間》這首歌這麼多年我都是原唱,應該有資料印證才對。
助理應了一聲,正欲跑開。
我連忙喊住了她:「等下,我要回家休息了,你讓司機來送我回去。」
熬夜工作我只感覺到心跳快得爆炸,眼睛如同有千斤墜,困得根本睜不開眼。
我可不想因為疲勞駕駛嗝屁了再上熱搜第一。
助理這才反應過來輕重緩急,不好意思地撓了撓頭。
「我這就給你安排!」
2
在家美美睡了一覺,我終於活了過來。
「喂?」
剛洗漱完,老闆的電話就打過來了。
「睡醒了沒?」還沒等我回答,他就興奮地說著:「你記憶力可真好!我找到了當年項目來往的郵件還有合同,上面都寫得一清二楚。你是原唱,同時也授權給於梓露作另一版本演唱。」
我隨便應了一聲,並不擔心。
「有證據就行,估計那個網紅也就是想搞點熱度,沒想到鬧大了。」
「我跟於梓露也合作過幾次,她以前對我挺禮貌的,應該不是個不講理的人。」
「你讓人跟她工作室的人聯繫一下,我們聯合發個聲明說《無間》雙原唱,這件事就這麼過去了。」
我盤腿坐在床上,一邊說著一邊打開了我的平板。
我覺得公司的人反應也太大驚小怪了點,這又算不上什麼事,需要這麼緊張嗎?
誰知聽到我提起於梓露,老闆的語氣變得微妙起來。
「……於梓露的工作人員我們已經聯繫過了,對方不願意配合我們聯合發聲明。他們說他們最多只能保持沉默的態度,不跳出來強調於梓露是唯一原唱。」
老闆的話讓我有些驚訝。
在我的印象里,於梓露挺好說話的。雖然她年長我幾歲,可我成名比較早,她見到我時還「老師」「老師」的喊我。
「是不是你們在跟她的工作人員溝通的時候出現了什麼誤會?合同里寫的明明就是雙原唱,怎麼就成了她是唯一原唱?」
我有些懵,以為自己聽錯了。
我做夢都沒想到,我作詞作曲的原唱歌曲,還能被別人踢出原唱?
聽到我的疑問,老闆頓了一下,有些不忍心地告訴我:
「其實這件事發生之前剛好《無間》的版權到期,於梓露那邊有找過我們想要買斷《無間》的授權。」
我一怔,猶豫開口:「我記得這麼多年來我都沒收過她演唱《無間》的版權費吧?」
「對,你十年前跟我說很高興於梓露喜歡你創作的《無間》,那是第一首完全屬於你的歌,所以你不打算收她版權費。」
嘆了一口氣,老闆勸我:「無論是要買斷《無間》還是沉默不表態,於梓露那邊都沒安什麼好心,我勸你還是不要太樂觀了。」
我知道老闆是好意,但我和於梓露合作過幾次也算是朋友了,她那麼喜歡我給她的幾首歌,和我有共同的想法。
或許……是誤會呢?
3
我抱著最後一點希望,將這想法跟老闆說了。
沉默了一瞬,老闆還是同意了我先跟於梓露溝通過後再做下一步打算。
他總是給予我最大的支持,這也是當年我願意和他合夥的原因。
他信任我,我也信任他。
我試探性地跟於梓露發了信息。
【祝祝:梓露,蠟筆小圓把我們推上風口浪尖,我的工作人員找過你這邊,想要出一份聯合聲明說明我們是雙原唱。】
【祝祝:但是他們反饋說你這邊不同意發聲明,是不是溝通中有什麼誤會?】
我以為對方不會那麼快回復。
沒想到在發出去幾分鐘後,於梓露就回了。
【Zlu:沒有誤會,這首歌本來就不是雙原唱。】
【Zlu:這首歌的原唱本來就只有我,我是看在我們是朋友的份上,才沒有出來說我是唯一原唱。】
我看著對方的回覆,陷入了自我懷疑。
這首歌不是我先製作演唱的嗎?怎麼我就成了不是原唱了?
【祝祝:?】
【祝祝:《無間》發行這麼多年,都是認的雙原唱的呀?】
我以為我語氣已經足夠溫和,沒想到卻觸到了對方的逆鱗。
於梓露的回覆一下子就態度惡劣了起來。
【Zlu:雙原唱?!你以為我還是十年前那個迫於你淫威不得不沉默的新人嗎?】
【Zlu:這麼多年過去了,你還想用你的名氣壓我一頭?!】
我皺眉看著螢幕上的回覆,不明白於梓露怎麼突然這麼激動。
還沒等我斟酌好措詞回她,於梓露突然爆發了。
【Zlu:你不要以為會創作就了不起!你的創作水平也就那樣!】
【Zlu:你那些破歌如果不是由我來演唱,根本就不可能火!】
【Zlu:不賣版權給我,你就抱著你那些垃圾歌回家鋪塵吧!】
我平淡的一句話似乎讓於梓露破防了,她瘋狂地詆毀貶低著我的作品。
這讓本來還想心平氣和談談的我歇了這心思。
我眯了眯眼,看向那不堪入目的話語。
我這個人脾氣比較好,一般不和人計較。但我的創作是我的底線,容不得他人貶低!
既然她這麼不屑我的歌,那以後都別唱好了!
我也懶得跟她掰扯,直接退出聊天頁面打給了老闆。
「喂?這麼快就跟於梓露談好了?」
老闆聲音懶散,似是對我的「談話」不抱希望。
「和她談崩了,她不承認是雙原唱。我也不打算再跟她談了,你讓公關部的人斟酌寫篇聲明,把這首歌的授權先收回來吧。」
我的乾脆讓老闆吃驚,他不禁追問:「這是發生什麼?居然讓你這老好人也要反擊了?」
「她說我的破歌是垃圾,如果不是她來唱根本火不起來。」
我語氣平淡地複述著於梓露的話,聽得老闆直吸冷氣。
「她是怎麼敢說出這種話的?!沒有你的歌,她現在還是不知名小歌手!」
老闆義憤填膺地罵著,「行了,這事我會讓人跟進。你這段時間先斷網,估計還有得折騰呢!」
4
公司的動作十分迅速,工作室沒多久就把聲明給發上網了。
和於梓露想像的不同,支持她的人並不多。
我成名很早,年紀很小就在網絡平台混跡,不少網友都曾在青春期聽過我的歌曲,對我有年少青春的濾鏡。
對比起我的國民度,於梓露的路人緣則是相形見絀。
她本來就有一些不大不小的黑料,只是平時沒人翻出來討論,再加上她公司的公關監控給力,翻不起什麼風浪。
但這次可不一樣。
在我的工作室發了聲明之後不到半小時,於梓露的工作室也發聲明了。
【於梓露工作室:關於《無間》歸屬最近在網絡上沸沸揚揚,於梓露工作室作以下聲明:
1、感謝喜歡《無間》的朋友們,於梓露女士一直都是《無間》的唯一原唱。
2、根據相關協議,於梓露女士擁有《無間》的永久演唱權。
3、因尊重和個人選擇,於梓露女士今後不再演唱《無間》。
感謝各位朋友對於梓露女士的關注,請各位繼續陪伴於梓露一起成長吧!】
我點開了於梓露工作室下面的評論區。
看得出來於梓露工作室在發表聲明之前是有跟粉絲溝通過的,在工作室發聲明之後粉絲也都第一時間占據了評論區。
「支持姐姐一切決定!」「姐姐我們永遠在你背後!」
等等的話語迅速占領了前排。
但可惜粉絲動作雖快,卻還是敵不過路人網友的人數眾多。
沒多久粉絲的評論就被擠了下去,評論區前幾的都是在嘲笑於梓露的。
「擁有永久演唱權?我也擁有永久上清華的權利,哎,但是我就不上!」
「以後都不唱,那誰知道你到底有沒有永久演唱權啊?自欺欺人呢擱這!」
「真是招笑,原唱成了原先能唱了。」
嘲笑於梓露的評論迅速被頂到前排,點贊數更是飆升。
我看著前排網友的精妙發言,一不小心就笑出了聲音。
雖然自己的歌曲被排除了原創還被貶低讓我有些不爽,可網友們妙語連珠的發言讓我心中不快一掃而空!
還沒等我多看幾條,於梓露工作室很快就反應過來關閉了評論區。
看著評論區里只剩下工作室精選的幾條言論,我有些沒勁地關上了評論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