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二婚老伴都是喪偶,以前曾在同一家單位上班,算是熟人。
50歲退休,我覺得自己還能再打拚幾年,並給自己又找份工作。
在老趙他們社區做保潔,偶爾遇見他,一番閒聊,彼此留下聯繫方式。
老趙時常中午喊我去他家吃飯,最初我還覺得不好意思,他卻說沒啥。
反正他一個人吃飯也沒滋沒味,多我一個人還能有個說話的人。
幾個月後,老趙跟我提出在一起,他非常認真地說,是那種領證的結婚。
說實話,老伴走了多年,我沒想過再找老伴,覺得一個人的日子也非常好。
被老趙這樣猛然提出,我不知所措,好幾天都說自己有事,沒去他家一起吃飯。
我不想再婚,覺得那樣太束縛,不如一個人的日子自在。
一場疾病老趙對我的照顧,讓我改變了想法,覺得人老了,身邊有個伴也挺好。
等我病好,老趙再次提出在一起,他說一定要領證結婚,才是真正的老來伴。
我還是提出先正式相處一段時間,再問問各自孩子的意見,到時候再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