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份合同只有前兩年1800萬受保障,第三年部分保障,第四年是球員選項,這份合同當中只有最後1年是1000萬的合同,其他三年都低於千萬,在這個球員們都為了大合同而去努力的時代,希爾德為什麼另闢蹊徑?是因為他認為勇士的體系更能夠幫助他取得成功,他是想著為了拿下更大的合同。
希爾德在過去幾年可以說是除了庫里和克萊之外,聯盟最高產的射手,因為在24年休賽期克萊離隊,所以希爾德看到了取代克萊的機會,因此他才選擇了價格更低的勇士,他的打法投射能力確實是不比克萊差多少,但他似乎忘記了一件事,他的防守遠遠比不了克萊,而且面對高強度防守時,希爾德的穩定性和抗壓能力也和克萊不是一個級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