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苗栗縣警方補充,修法重點還有針對用路人行經設有學校、醫院標誌路段,未依規定減速慢行,因而致人受傷或死亡,依法加重刑期至二分之一,加重規定同樣適用無照、酒駕、毒駕、未禮讓行人、超速、非遇突髮狀況任意驟然減速或剎車、在道路上競駛、競技等高度危險駕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