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警察局說明,騎機車時若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電腦或其他裝置,罰鍰從1千元提高到1200元,另汽、機車行駛中手持香煙、吸食或點燃香煙,致影響他人行車安全者,罰鍰從6百元提高到1200元。
苗栗縣警方2025年至今,已經取締165件違規,顯示分心駕駛仍普遍存在,對交通安全構成潛在威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