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來後,王先生一開始還想狡辯,說「我跟那個女人只是朋友,出國是為了談生意」,可當林小姐拿出聊天記錄和行程單時,他沒話說了,又開始求林小姐「原諒我這一次,我以後再也不敢了,我們好好過日子,為了孩子」林小姐很堅定地說:「我給過你機會,是你自己不珍惜。
背叛只有零次和無數次,我不會再跟一個心裡沒有我和孩子的人過下去,離婚是我唯一的選擇」之後,林小姐請了陳姐做律師,按照法律程序分割財產——聯名帳戶里的存款,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林小姐要求分得一半,另外王先生在婚內給小三買的禮物、轉帳的錢,林小姐也要求追回(根據法律規定,婚內一方擅自處分夫妻共同財產給第三者,另一方有權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