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兩人婚後買的,林小姐要求歸自己所有,她會給王先生相應的補償;孩子的撫養權,林小姐有穩定的居住環境,也有之前的工作經驗,再加上王先生有出軌行為,法院大機率會判給林小姐。
現在,兩人的離婚官司還在進行中,林小姐已經重新找了工作,在一家設計公司做設計總監,薪水比以前還高,孩子也送進了附近的幼兒園,每天下班她會接孩子放學,周末帶孩子去公園、博物館,日子過得充實又安穩。
她說:「剛發現他出軌的時候,我也難過,也想過崩潰,但我知道,崩潰沒用,只會讓他更看不起我。
我必須冷靜下來,保護好自己和孩子的權益,只有這樣,才能在離婚後過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