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這是房產證,已經辦好了。
」張明遠的聲音傳來,「寫的曉雯的名字。
」
婆婆滿意地說:「好,好。
等曉雯出國了,房子租出去,又是一筆收入。
」
張曉雯甜甜地說:「謝謝姨媽,謝謝明遠哥。
要不是你們,我哪能出國留學啊。
」
「一家人不說兩家話。
」婆婆笑道,「等你學成歸來,再把戶口遷過來。
」
我的手腳冰涼。
所以不止是買房,還要遷戶口?
這張曉雯到底是什麼來頭,值得如此大費周章?
晚餐結束後,三人分別。
我跟著婆婆,看她走進銀行ATM機室。
通過遠程監控,我看到了令人震驚的一幕——她竟然用張明遠的工資卡取款,然後存入另一個帳戶!
我立即拍下整個過程,心跳如鼓。
所以,不僅僅是轉帳,還有現金操作,這是在刻意規避監管!
返回海市前,我去見了律師。
聽完我的陳述和看到的證據,律師明確表示:「這已構成惡意轉移夫妻共同財產。
你可以主張權利,但需要更完整的證據鏈。
」
我點點頭,心中有了計劃。
是時候,收網了。
第五章 危機爆發
回海市後,我加快了證據收集。
通過特殊渠道,我查到了婆婆的銀行流水,發現她每月都會向一個海外帳戶匯款,收款人正是張曉雯。
金額之大令人咋舌——每月一萬美金,遠超一個留學生的正常花銷。
更令人震驚的是,我還發現婆婆多次以大額現金方式購買金條,疑似洗錢。
所有的交易時間點,都與張明遠工資到帳時間高度吻合。
周婷幫我調查了張曉雯的背景,結果更加驚人:她根本不是婆婆的侄女,而是張明遠前女友的妹妹!當年因婆婆反對,張明遠未能與前女友在一起,轉而選擇與我結婚。
而資助張曉雯,是張明遠對前女友的補償!
所有的線索串聯起來,形成了一個可怕的真相:我不僅是這個家庭的提款機,更是他們掩護真實目的的幌子!
就在我準備攤牌時,張明遠的消息來了:「媽出事了,速回。
」
我看著這條消息,冷笑一聲。
果然如我所料,在我離開的這段時間,他們的資金鍊出現了問題。
我沒有立即回復,而是先聯繫了周婷:「那邊什麼情況?」
「你婆婆住院了,說是突發心臟病。
但我打聽過,其實是和張曉雯吵架氣倒的——那女孩想要更多錢,威脅要捅破一切。
」
果然如此。
我冷靜地回復張明遠:「項目正忙,我儘量請假。
」
一小時後,張明遠的電話打了過來,語氣焦急:「林靜,媽真的病得很重,需要做手術,快回來吧!」
「需要多少錢?」我直接問。
他愣了一下:「初步估計要十萬,後續...可能更多。
」
「錢不是都在媽那裡嗎?
先用著吧。
」
張明遠支吾起來:「那些錢...暫時動不了...」
我故意說:「那我也沒辦法,我的工資你知道的,根本不夠。
」
「你不是有張信用卡嗎?
可以先透支...」他終於露出了真實目的。
我的心徹底冷了。
到現在,他們還想榨乾我最後一點價值。
「明遠,」我緩緩說,「有件事我一直想問你——張曉雯是誰?」
電話那頭死一般的寂靜。
良久,張明遠才結結巴巴地說:「你...你怎麼知道...」
「我不只知道她,還知道她是你前女友的妹妹,知道你們用我的婚姻做掩護,知道你們轉移財產供她出國!」我一口氣說完,積壓許久的怒火終於爆發。
張明遠徹底慌了:「靜,你聽我解釋...事情不是你想的那樣...」
「那是什麼樣?」我冷冷問,「等你媽手術做完,我們民政局見吧。
」
掛斷電話,我渾身發抖,卻感到前所未有的解脫。
從那天起,我知道這場婚姻已經徹底結束。
第六章 攤牌與交鋒
我沒有立即回去。
而是先諮詢了律師,整理了所有證據,做好了離婚的準備。
三天後,我回到本市,直接去了醫院。
婆婆躺在病床上,臉色蒼白但眼神依然銳利。
張明遠守在旁邊,看到我時明顯緊張起來。
「媽怎麼樣了?」我平靜地問。
婆婆搶先回答:「死不了!就是被氣的!」她意有所指地瞪著我。
我微微一笑:「那正好,有件事我想和大家說清楚。
」
我從包里拿出文件:「這是我委託律師整理的財產明細。
結婚三年來,明遠的工資總收入約八十五萬,全部由媽保管。
根據法律,這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我有權要求分割。
」
婆婆猛地坐起來:「什麼你的我的!那是我兒子的錢!」
「婚內收入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我冷靜地反駁,「此外,我還發現大量資金被轉移至張曉雯帳戶,這屬於惡意轉移財產,我可以追究法律責任。
」
張明遠臉色煞白:「靜,你聽我解釋...曉雯她姐姐當年因為我媽反對而自殺,我只是想補償...」
「所以你就用我們的婚姻做掩護?
用我們共同財產去補償?」我冷笑,「張明遠,你把我當什麼了?」
婆婆激動地插話:「那又怎樣!明遠賺的錢,想給誰就給誰!你一個外人管得著嗎?」
「法律管得著。
」我拿出另一份文件,「這是你們為張曉雯購房的證據,用的是明遠的名字簽的字。
根據婚姻法,這屬於擅自處分夫妻共同財產,我可以主張合同無效。
」
婆婆氣得渾身發抖:「你、你這個不孝媳!明遠,跟她離婚!」
「正合我意。
」我站起身,「律師函會很快送到。
媽好好養病,畢竟以後可能沒這麼多錢住VIP病房了。
」
走出病房,張明遠追了出來:「靜!我們談談!」
我轉身看著他:「還有什麼好談的?
等你媽出院,民政局見。
」
「我知道錯了!」他抓住我的手,「給我一次機會,我會改的!」
我甩開他:「太遲了。
當你每月把錢交給你媽時,當你背著我見張曉雯時,當你用我們的錢供養別人時,就已經太遲了。
」
他的手機突然響起,接通後臉色大變:「什麼?
曉雯被拘留了?」
我冷眼旁觀。
原來就在婆婆住院期間,張曉雯因涉嫌詐騙被警方帶走——她不僅拿了張家的錢,還騙了其他人的資金。
婆婆在病房裡聽到消息,尖叫一聲,真的心臟病發作了。
醫護人員衝進病房搶救,張明遠慌亂地跟進去。
我站在走廊上,面無表情。
周婷趕來時,一切已經平靜下來。
婆婆搶救過來了,但需要長期治療。
張曉雯的事情比想像中更複雜,牽扯出更多問題。
「你打算怎麼辦?」周婷問。
我看著窗外:「離婚。
拿回我應得的一切。
」
第七章 法律維權
我搬回了父母家,正式提出離婚。
張明遠起初不同意,但在律師出示證據後,不得不面對現實。
婆婆出院後,態度依然強硬:「要錢沒有,要命一條!」
我的律師毫不退讓:「如果無法協議離婚,我們將提起訴訟。
屆時不僅要求分割財產,還會追究惡意轉移財產的責任。
」
與此同時,張曉雯的案件有了新進展。
她騙取的金額高達百萬,其中大部分來自張家。
由於資金流轉涉及張明遠的帳戶,他也被警方調查。
婆婆這才慌了神,主動聯繫我求和:「小靜,以前是媽不對。
你看在一家人的份上,幫幫明遠吧!」
我平靜地回答:「媽,我和明遠已經要離婚了,不再是您家人。
」
她終於放下姿態,哭訴起來:「那些錢...大部分都被曉雯騙走了...剩下的買了金條,但被法院凍結了...」
所以我猜得沒錯,他們的資金鍊確實斷了。
最終,在律師調解下,我們達成協議:張明遠同意離婚,並將其名下的一半房產份額轉讓給我作為補償。
婆婆則返還剩餘的金條折價款。
簽協議那天,張明遠看起來蒼老了許多:「靜,我真的後悔了...」
我搖搖頭,簽下名字:「保重。
」
搬出那個家的最後一天,我在床頭櫃深處發現了一張舊照片——張明遠和一個女孩的合影,女孩眉眼間與張曉雯相似。
照片背後寫著:「致明遠,永遠愛你的小芸。
」
原來,我從未真正走進過這個男人的心。
周婷幫我搬行李時,忍不住問:「恨他們嗎?」
我看著生活了三年的家,輕聲說:「不值得。
憤怒和仇恨太耗費精力,我還有自己的人生要過。
」
離婚手續辦妥後,我辭去了幼兒園的工作,用分得的財產開了一家繪本館。
每天和孩子們打交道,讓我漸漸走出陰霾。
偶爾從共同朋友那裡聽說,婆婆身體大不如前,張明遠工作受調查影響,降職減薪。
張曉雯因詐騙罪判刑,那些被轉移的財產大多追不回來。
但我已經不再關心這些。
重要的是,我找回了自己。
第八章 新的開始
繪本館開業半年後,逐漸走上正軌。
我精心挑選的繪本和用心的講解,吸引了許多家長和孩子。
一個陽光明媚的下午,我正在給孩子們講故事,門鈴響了。
張明遠站在門口,手裡拿著一袋水果。
「聽說你開了店,來看看。
」他有些拘謹地說。
我請他進來,倒了杯茶。
他打量著溫馨的店面,眼神複雜:「很適合你。
」
閒聊中,他透露近況不佳。
母親身體需要長期服藥,自己的工作受影響,經濟拮据。
「後悔嗎?」我問。
他苦笑:「每一天都在後悔。
不僅為錢,更為失去你。
」
我平靜地看著他:「明遠,你從未真正擁有過我。
你心裡裝的永遠是過去和他人。
」
他沉默良久,最終點頭:「你說得對。
我不配得到你的原諒,只希望你能幸福。
」
臨走時,他遞給我一個信封:「整理東西時發現的,應該屬於你。
」
裡面是一張存摺,開戶名是我,餘額三萬元。
備註寫著:靜的未來基金。
「媽...她其實偷偷存了一點錢,說萬一哪天你發現了真相,這能挽留你。
」張明遠低聲說,「現在物歸原主。
」
我收下存摺,心中沒有波瀾。
太遲了,有些傷害無法用金錢彌補。
送走張明遠後,周婷打來電話:「他還有臉找你?
別忘了當初怎麼對你的!」
我笑了:「都過去了。
現在的我,很好。
」
是的,我很好。
繪本館生意越來越好,我還開展了親子閱讀課程,受到家長歡迎。
生活中不再有欺騙和控制,只有簡單與充實。
一年後,我遇到了一個志同道合的人。
他是兒童文學作家,來我的繪本館做分享會。
我們相談甚歡,慢慢走到一起。
他尊重我的過去,理解我的選擇。
最重要的是,我們平等相待,共同規劃未來。
某天路過前婆婆家小區,看到她坐著輪椅被保姆推著曬太陽。
曾經精明的臉上如今儘是病態,看到我時眼神躲閃,最終低下頭。
我沒有上前,只是默默走開。
所有的恩怨,都已隨風而逝。
從那天起,我真正開始了屬於自己的新生活。
林靜的繪本館成為當地知名親子空間,她也被評為優秀創業女性。
張明遠家庭因資金問題陷入困境,為所作所為付出代價。
真正的婚姻需要平等與尊重,而不是控制與欺騙。
女性在婚姻中應當保持經濟與精神的獨立,才能擁有選擇的底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