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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事兒的根子,就在倫納德那份所謂的「代言合同」上,他跟一個叫Aspiration的公司,簽了個4年2800萬美元的合同,聽著是代言費,可裡頭有個要命的條款,說他必須得留在快船隊才能拿全這筆錢,你聽聽,這哪是代言啊,這不就是變相給發工資,想繞開那個工資帽的規定嘛。
你還別說,這事兒能爆出來,全靠人家公司裡邊有幾個前員工,人家看不下去了,站出來當「吹哨人」,說倫納德這哥們兒壓根就沒給公司干過任何宣傳的活兒,合同就是個幌子,這下NBA官方立馬就急了,說必須徹查,一旦查實了,那快船隊可就慘了,罰款、沒收選秀權,有他們好果子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