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我很慶幸,和王斌相戀的這三年,雖然經常親親抱抱,但從未發生到最後一步。 王斌多次提出來,可我自小思想保守慣了,說希望留到結婚以後。
王斌雖然有些失落,還是尊重我的想法。他說就喜歡我這樣的好女孩。 在買房子的事上,他一開始也說尊重我的意見,可暗地裡卻不顧我的感受,把自私自利發揚到了極致。 誤入泥潭,我要及時抽身。
我從通訊錄里找到宋星池的名字,他是我大學學長,現在是名很厲害的律師。君正律師事務所是他一手創辦的,在全國的名聲都很響亮,東城也有分支機構。 向他說明了我的情況後,他告訴我領證後接著辦理離婚,民政局多半是不會受理的。
即便打官司,法院第一次審理大多不會判離婚。更何況還有個叫「離婚冷靜期」的東西。 我腦子一熱:「這種能算騙婚嗎?」 宋星池說,對方借錢買房是為了結婚,不是以欺騙獲得財產為目的,被判定為騙婚的可能性很小。
然後給我一頓普法: 婚騙,是指行騙者依據國家的婚姻登記程序,或以婚姻作為誘餌,詐取他人感情、財物並誘騙他人進行性與生育的行為。在婚姻關係中一方故意隱瞞對對方不利的結婚情況,債務糾紛、家庭情況、婚史、身體缺陷或疾病等 。 總之,形勢對我十分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