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說,對了大姐,下個月你把借我家的那3000塊錢也一起還了吧,加上現在的2000一共是5000。 大姑姐說,什麼3000,我怎麼不記得了? 我說,我們結婚不到一個月的時候你借了3000,一直到現在你都沒還,你怎麼說忘就忘了呢? 大姑姐說,那行,到時候我一起還給你。
誰知道她放下電話就給我老公打電話,說我催她還錢。 我老公就來質問我,我說,我催的不對嗎?她自己提都不提,我不能幫她回憶一下嗎? 老公說,兩次的5000塊錢本來也是大姐給咱們的,算來算去,咱倆一分錢都沒搭,就算她不還,又能怎麼樣?
我說,帳不是你這麼算的,如果她不捨得花錢可以不隨禮,可是她隨了禮之後又找藉口要回去,這就有點兒過分了,這不就是又要面子又不花錢嗎?把我當傻子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