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幾千塊錢我們也沒有啊,想起要去借錢我更頭痛,之前的8000塊錢我們好不容易才還上,又能去哪兒借呢?
想來想去,我把項鍊摘了下來,我說,當時這項鍊買的時候也花了4000塊,現在黃金漲價了,應該能賣上6000,不如就把它賣掉吧。 我老公不捨得,我勸他,以後賺了錢你再給我買更貴的。
後來我們把項鍊賣了6500塊錢,就拿這錢在夜市上出攤兒,孩子白天上幼兒園,晚上只能跟我們一起在夜市熬著,可是到周六周日的時候,因為夜市的時間長,所以我們回家時要半夜了,孩子熬不了,沒辦法我只好再去求婆婆,每周兩天讓孩子在她家留宿。
可我婆婆卻說,我可幹不了,看孩子可是大事,如果出了問題,我可承擔不了,所以別找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