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剛子最近相了個親,人姑娘長得挺好看的,有正經工作,家庭條件也不錯。
剛子是個小富二代,房子車子工作都不愁,所以呢有些小挑。
挑到30多了還沒定下來。
這次這姑娘不僅條件合適,愛好也有相同的地方。
都喜歡打牌。
從相親那頓飯開始,他們到現在總共見過三回,後面兩次是約著一起打牌。
說實話,按照我的想法,他們其實並不熟悉吧,也就只是朋友的關系。
好巧不巧最近情人節,我想著剛子應該會好好準備準備吧。
可是沒想到的是,情人節當天剛子跑去和兄弟們玩去了,把姑娘晾在了一邊。
一問原因:剛子說想讓姑娘約他。
理由是,之前請人家吃過飯了,兩次打牌也是他約的。那這次過節,她總得主動一下了吧。
誰對誰錯,我不下結論。
我能感覺到的只有,剛子只是喜歡這姑娘,畢竟條件合適。
姑娘還不知道喜歡不喜歡呢,或許只是了解。
講這個故事的意思就是想說,不要把喜歡誤會成愛,不然總在說虧欠。
按常理來看,大家會覺得男生應該主動一點,可是他只是喜歡並沒有愛,也沒有應該主動去約的理由。
而在女生方面來看,沒有主動約可能是受到傳統觀念影響,女生應該矜持被動。
但其實也是沒有太多的動力。
所以,剛認識的人們,又為什麼要求對方應該如何去做,哪怕認識很久,你也要知曉對方到底是愛還是喜歡,甚至只是合適湊合。
如果能夠分清楚你對他人的態度,也能分清楚別人對你的態度,其實很多糾結的事就不糾結了。
很多疑惑的事,也就突然明白了。
愛情是少有的事,大多數時候只是人們把好感誤以為是深愛了。
其實試問我們自己,難道每一段都是深愛嗎?
難道就沒有莫名其妙的感情或者是因為感動而給的獎勵和饋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