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本來就是步梯房,偏要掛上電梯,不倫不類,非常難看,還破壞社區綠化,早知如此,當初幹嘛不買旁邊的電梯房呢?
我不願加裝電梯,更不想花錢參與,如果非要我同意,那就考慮下這幾個條件吧!
第一、加裝電梯,別的地方都是一樓得到補貼,二樓免費。電梯對我來說,用處不大,出錢不可能,不要補貼就算好了。
第二、加裝電梯後,我不使用,爬一段樓梯和兩段,區別就不大。所以,加裝電梯後的維護費用,我也不會分攤一分錢。
第三、我要求簽訂免責協議,以後電梯的一切安全保障,和我家沒關係,如果出了安全事故,導致人員傷亡,也跟我無關。
第四、如果加裝電梯後,因為受力不均,造成房子開裂、下沉、坍塌,使用電梯的業主負責維修、賠償,賣房了也一樣。
第五、如果大家覺得不合理,還有個解決辦法,加裝電梯後,我和五樓換房,讓五樓搬到二樓,那以上四條協議自動作廢。
這幾點要求,合情合理,只要想裝電梯的人簽字認可,經過公證,我就同意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