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專畢業後,我被安排到了隔壁鎮一家小學教書。那時候,每個月1000元的工資,我只花300元,存下700元。
上兩年班,加上各種補貼,我存了20000元。大哥結婚那一天,我把這兩萬元給了他。 大哥並沒有收我的錢,而是讓我自己留著當嫁妝。
嫂子知道後,直接把錢收下了,並對我表達了謝意。 當時,大哥是有點生氣的,想把嫂子手上的錢拿來還我,但是被我制止了。 我跟大哥說,這錢是我的一點心意,他不收我心裡過意不去。
如果沒有大哥,估計我現在在婆家帶著幾個孩子做家務了,也不會有機會站在課堂上給孩子講課。 大哥拗不過我,就讓嫂子把錢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