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二十歲的時候,我跟劉炳春結婚了。 劉炳春家裡窮,所以他們沒有給我們一分錢的彩禮,而我家相較於劉炳春一家要有錢點兒,所以在結婚前,父母就用全款給我買了房,就怕我嫁到他們家吃苦。 而也正是因為這一點,劉炳春被他們村裡人罵做是鳳凰男。
我們結婚後,劉炳春說:「我辦了一張銀行卡,以後我們就都將工資打入這張卡里。」 那時,我實在太愛劉炳春了,所以我聽他這麼一說,立刻同意了。
我跟劉炳春一塊兒工作了幾年,按理說餘額里應該存了十萬左右,正好可以買輛便宜的車。 可正當我興致沖沖的去買車,查看卡里餘額的時候卻發現卡里的錢竟然平白無故的消失了大幾萬! 當時,我就懵了,還想著這錢怎麼就少了呢!
我們每個月花的錢都有記錄,算來算去都不應該少這幾萬,思來想去我將矛頭對準了劉炳春。 一開始劉炳春支支吾吾的說不清,直到被我逼急了,他才承認道:「確實是我拿出去的。」
「但是我也沒辦法啊,我爸媽需要錢生活,我弟弟也需要錢,我這個做哥哥的不給錢,那我還怎麼當這個哥哥。」
「而且,我孝順父母本來就是應該的事情。」 當時我一聽,感覺整個人都要昏過去了。 我尋思著,他只顧著自己的家裡人到底有沒有估計我們這個小家。
我們每天上下班至今只能擠在一輛二手電動車上,如今好不容易能買輛車了,沒想到錢竟然被他寄給老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