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隨便動別人的東西
到別人家做客時,未經主人允許的情況下,無論大人孩子,都不可以亂動主人的陳設、器具。
主人用布遮蓋的的東西,更不可隨意掀起看看。
未經允許,翻動主人物品是不禮貌,也是侵犯隱私的行為。
除非是主人提供給你的或者報架上的書刊雜誌,否則即使桌上有,也應先徵求意見。
6.做客不懂得適時告辭
做客需要適時告辭。
如是公事拜訪,雙方已談完事情,應及時起身告辭,不要再拉著主人閒談,更不要自顧自喋喋不休。
去別人家做客,當主人的話可多可少,甚至經常勸你喝茶或提議看看電視時,你就該告辭了。
人總是在感到無話可說時,才提醒別人做一些無關緊要的事。再待下去,你可能就不受歡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