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一切都商量好了,怎麼突然又要加錢,親家母說:這個錢要了是給女兒的。他們之前在訂婚的彩禮上都一分沒回,再給我要十萬塊錢,再回給女兒,這樣算陪嫁。哪有這麼好的事,這錢還得我們出,就為了給她充面子。
兒子急哭了給我打電話,我說不給沒有錢,兒子不同意,在電話里一直求我。沒辦法我又給了他們十萬。
這件事我一直記在心裡,直到結了婚,我和兒媳還是一直保持距離,他們結婚後自己過自己的,我和老伴兒從不摻和,我不想給自己找不痛快,何必去她面前晃悠。
孫子出生,親家母提出她帶 一直到孫子出生,親家母也在那兒看孩子,那我可清凈了。我去給了寶寶一萬塊錢的紅包,有空都去看看。孩子需要的啥東西,都是我在置辦。去兒子家的時候,都是客客氣氣的,只有兒媳拉著個臉,給我欠她錢似的。
去的次數多了,才知道親家母為什麼住進兒子家,她和自己的兒媳脾氣不合,天天吵架,兒媳把她趕出來的,氣的來到了女兒的家。 我真是覺得內心暗爽,就她這樣的人,活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