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李俊文(圖)判刑時指被告夥同多人犯案行事有計劃和鋪排。
案情指,X是一名已婚的註冊醫生,他在2021年8月經約會應用程式認識倪的陳姓妻子。同年9月3日傍晚,X和陳在酒店發生關係後,X到九龍塘某停車場取車。此時,兩名被告與另一男子走向X,倪表示自己是陳的丈夫,3人便登上X的私家車。
倪表示知道X與陳有染,質問X想怎樣處理,並說出X的住址、嗜好、工作地點和X妻子行蹤,又稱「這件事已經去到江湖大佬那裡,他好生氣」。3人其後指示X駛到停車場4樓,倪稱要等「大佬」,又向X表示「你都不想跑唔到馬拉松架」、「沒了手做不到手術的啊」、「你老婆是不是剛剛才去海之戀買東西啊」。
20分鐘後,倪的「大佬」偕同3人到場,「大佬」其後亦上車,叫X給個交代,X提議給倪30萬元,文則指「江湖規矩298」。X起初拒絕,但最終同意在3個月內分期支付229萬元,及在道歉信上寫下付款安排。文則提供紙筆,並叫X讀出道歉信,又用手機拍攝過程,文隨後下車。X及後駕車前往另一座大廈提款1.8萬元,倪收款後才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