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不知道心急什麼,也許時她的男朋友心急吧,怕我女兒跑了。總之,我對女兒這個老男朋友有不小的偏見,年齡大不說,也沒有什麼經濟實力,也不知道女兒為什麼會喜歡這樣的人。
因此我和妻子都十分反對他們結婚,先不說他有沒有錢吧,我看著對我女兒也沒有那麼好,除了年齡大,我真看不出來他有什麼出眾的。女兒是個脾氣倔的,她根本聽不進去我們的任何勸誡,非得和他結婚。
結婚就結婚吧,如果他能做我家的上門女婿,我們也不說什麼了。結果呢,他反而要求女兒必須嫁到他家去,做全職家庭主婦,幫他照顧父母。他家裡也很不重視女兒,彩禮這些禮節也是非常敷衍。聽到這些無理的要求和敷衍的態度,我氣急敗壞,堅決反對,要把我氣上天的是女兒不管不顧地偏要嫁過去。
我曾問過女兒,是不想管父母了嗎,女兒的回答是「反正你們的退休金多,以後請個保姆就可以。」我和妻子兩人加起來確實一萬多的退休金,先不說能不能請得起保姆把,就算請了,哪會有自己的女兒放心呢,我和妻子也是需要女兒陪伴的。
女兒就是不聽,家裡都因為這事兒鬧得雞犬不寧,我和妻子最終無能為力,還是讓女兒嫁過去了。回想起來,這應該是我最後悔的決定。
果不其然,女兒嫁過去後,天天就是跟保姆一樣伺候男方一大家子,還經常和他家人吵架,好幾個夜裡都跑回來和我們哭訴。偶爾回來看我們一兩次,也總是要被婆婆和丈夫奚落一番。既然不好過,那就離婚回家裡來吧,這話我說了無數次了,女兒還是堅持繼續不幸的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