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慶節結束的頭一天,兒子兒媳卻突然跟我說,現在孫子讀幼兒園了,也用不著我怎麼帶了,而我也好久沒回家了,就很委婉地叫我回老家去住。
當時我就表示老家我住不慣了,很多老友都搬走了,我回去住就一個人,也一樣要買菜做飯,所以還不如在這裡跟兒子一起生活。
兒媳見我一直要留下,也沒有對我太客氣了,直接挑明說,親家兩口子身體不好,要來和他們同住養老,而家裡也就2+1的小三房,他們小兩口住一間,而我睡著一間,孫子睡一間,我不走親家怎麼住?還說我老家有大房子,每月又有3000元退休金,一個人住多自在,就不要跟他們擠在一起了。
我聽著兒媳這樣說就來氣,因為兒媳是有個弟弟的,親家養老關她這個做兒女的什麼事,再說了我兒子住在兒媳娘家的縣城裡,而親家就在90多公里外的農村,要是有啥事,開車一兩個小時就到家了,這住不住在一起會怎樣麼?為啥要趕我走?
再說了,自從兒媳嫁過來,房子車子都是現成的,他們娘家沒出過錢,而且我們家還給了六萬八彩禮給他們。怎麼親家老了,還想要賴上我的兒子給他們養老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