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子只得給女方這些人提前訂好了十幾個房間,要住一宿,他們想在海邊旅遊一番。
我們這邊的親戚都是由小叔子安排的,有的住在他家裡,有的住在他另一套房子裡。
訂婚的時候我們想給兒媳婦66000的彩禮,但是親家不高興了,她說好不容易供女兒讀了大學,又讀了研究生當醫生,這麼好的條件,你們怎麼只出這點錢呢?
我一聽心裡就不痛快,兒媳婦的條件不錯,我們兒子的條件也不錯呀,兒子也是研究生學歷,主要是我們買房子買得緊張,手裡沒錢了。
丈夫說咱就別差那些錢了,再借點錢吧,我們只好給了兒媳婦12萬的彩禮。
如果在我們縣城訂婚的話,僱車的費用和住宿的費用,還有他們旅遊的費用就全省了,但是兒媳婦絲毫不體諒我們,仿佛覺得我們的錢是大風刮來的。
我心裡很不舒服,但是也不能說出來。
親家是從農村進城的,他們出攤做點小生意掙錢不多,沒有養老金,主要靠兩個女兒供著他們生活。
兒子家有了孩子以後,正好我辦好了退休手續,可是我丈夫還沒有退休,我倆是同歲的,他還有五年才退休,如果我去兒子家帶孩子,丈夫就得一個人待在家裡。
丈夫血壓有些高,他也不會洗衣做飯的,把他一個人扔在家裡,我真的不放心。
我讓兒子和兒媳婦商量一下,能不能讓親家和我輪換著去帶孩子?每人帶一個月或者兩個月都行。
可是兒子說親家不同意,理由是孩子是我們家的,跟著我們姓,他們沒有責任和義務來帶外孫。
親家還說,如果想讓他們帶外孫的話,那就讓外孫跟著他們姓。
我只得去兒子家帶孫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