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意圖非當事人/圖片來源:IStock
一晃眼十年過去了,有一次我無意間問妹妹,和楠楠是否有聯繫,妹妹則說她們上了大學以後,慢慢就沒聯絡了,據其他同學所說,楠楠現在過得不錯,是老闆身旁的秘書,隨後妹妹也好奇的問我:「哥,你打聽她幹嘛?」,我淡淡的說道:「我只是隨口問問,畢竟你的同學裡,我對她印象比較深刻。」
其實我這個人看待每件事都很認真,而且把一個人的信譽看的很重要,在我的生活圈裡,大家都喜歡和我共事,就是因為我說到做到,話說回來,我希望別人也以同樣的方式對待我,如果一個人在我這這裡,失信過一次,我就會言中的懷疑,這個人有問題,得知楠楠已經有了一定的社會地位,從未聯絡我、報恩就算了,還絕口不提借來的1萬7千塊,我對她徹底的失望了。
去年的12月初,我在外面和朋友聚餐,楠楠突然打電話來:「哥,我是楠楠。」聽到這個熟悉的聲音,感覺挺意外的,我裝作什麼事情都沒有發生,和她寒暄一下,只聽到她開口說道:「哥,我買了一套房子,可是現在差43萬元的裝潢費,想問問你手上有錢嗎?在不影響你日常生活的情況下,可以借我一些嗎?我為了買這套房子,已經省吃儉用了10年。」
楠楠已經忘記,我曾經借給她1萬7買筆電這件事,現在已經將近10年沒和我聯絡了,再次找上我時,不是為了還錢,而是想再借錢,我之前資助楠楠,沒想過要求回報,可是現在她不提不念之前的事情,而且繼續向我討錢,我再也聽不下去了:「小姐,我現在手頭也很緊,前幾天我家孩子買筆電時,我還去跟我大舅借錢,真是抱歉啊!」我默默暗示楠楠,她卻聽不出來,還故意岔開話題,沒多久就把電話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