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他終究還是放不下心,弟弟又是個靠不住的,只好在酒店上訂了房間,並把截圖發給弟弟之後,就再也不搭理他們了。
後續張父張母也找了幾次,還自作委屈的同意把三萬降低到一萬,但彼時夫妻同心,一個唱紅臉,一個唱白臉,每次王欣給的答覆都是:「我沒錢。」多次未果後,當張濤說出「再因為這些事來找他們,就把5000的生活費降到2000元」之時,公婆就再也沒有提過了。
上述開頭也聽過成年子女對父母的義務,而相應的,父母對子女的義務,也是在子女未成年的時候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的責任。因此,小叔子已經成年,張父張母完全可以不用承擔他的生活支出,同時,張父張母還可以要求其履行贍養的義務。
但事已至此,想要讓他倆老一輩改變觀念,難度也不小。只能說造成如此結果,甚至還與大兒子產生了分歧,這都是因為偏心溺愛所致。可手心手背都是肉,又為何要格外偏心其中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