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不是主張孩子是母親生的,母親有孩子的冠名權嗎?那我的錢也有自由分配的權利吧?既然孫子不跟我們的姓氏,我憑什麼出彩禮?世上哪兒有什麼好事兒都讓她占了的道理!
我覺得這個方法可行,拿起電話就給兒媳打了過去,電話接通後,我也不廢話,直接說:「既然孫子跟了你的姓,那把彩禮還給我們。」
兒媳人都傻了,她疑惑地問了句:「這是什麼意思?」
我淡定的說道:「你看,男人娶媳婦要彩禮,孫子就隨男人的姓氏。既然如今孫子隨了你的姓氏,那彩禮就該還給我們,總不可能又要隨你的姓氏,還要我們出彩禮吧?況且這20萬彩禮本就是我的私人財產,我有權自由分配,這筆錢我有權利收回。你要是不想還那20萬的彩禮也行,孫子改成我老周家的姓,這彩禮就當給孫子的見面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