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媽甚至還揚言一定會讓我跟我老婆離婚,讓親戚朋友們幫我留意合適的再婚人選。所謂合適,自然是要有編制,要麼公務員要麼事業編,不然配不上我……
有的親戚願意順著我媽說,也有的覺得我媽小人得志,還有的為我老婆抱不平。有一次我大哥大嫂給我打電話說:「你好好勸勸咱媽吧,苗苗是個好媳婦。不光孝順咱爸媽,對我們也很照顧。咱媽要是再這麼作下去,人家苗苗怕是要寒心了。」
我真是服了我媽了,我只是考上了公務員而已。被她整的,好像我飛升成仙了似的!我跟我媽說了我能考上公務員,苗苗的功勞比我更大。
我還跟我媽說:「我就是一個小科員,一個月拿四千多塊錢工資,還完房貸就什麼都不剩了。家裡的花銷都是苗苗在支撐,平時給你和爸買東西、轉零花錢,用的也都是苗苗掙的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