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伯重新寫了幾份協議,把奶奶的意思也寫清楚了。
大家簽好字,一人一份,奶奶留了兩份。
我和奶奶在堅強度日,後來我媽媽的日子好過了一些,她不讓奶奶出去工作了,她負擔我和奶奶的生活費。
讀大學的時候,我選了師範專業,沒有學費,壓力會小一些。
在我讀大二的時候,我和奶奶住的房子,因為火車站擴建改造要拆遷了,我們可以獲得兩套回遷房和近十萬元的補償款。
聽了這個消息,我和奶奶別提有多高興了,媽媽也很高興,她這會兒已經回到老家了,她和奶奶住在一起,平日裡照顧奶奶。
我們高興的同時,大伯和叔叔們上門了,都爭著搶著給奶奶養老,請奶奶在拆遷回遷的空檔去他們家裡住,還要帶奶奶去檢查身體。
各種誘惑,軟硬兼施,就要廢除當時我們幾個人簽訂的協議。
奶奶一概不理,憤怒的說是他們自己當初把她推給當時沒有成年的我,現在看有利可圖了,要贍養她,門都沒有,她不用!
看奶奶那裡態度堅決,他們開始對我媽下手,趕我媽走,說我媽沒有資格住在這個房子裡。
我奶奶說這本就是她的房子,她愛給誰住就給誰住,和他們沒有關係。
我媽把當初給奶奶看病欠他們的錢早就還給他們了,他們沒有辦法只能離開。
我畢業的時候,我們的房子可以入住了。
我們用補償款大致裝修了一下,我和奶奶、媽媽住進了新房子。
我在離家不遠的初中當數學老師,媽媽做鐘點工,方便照顧奶奶,我們三個人開啟了新生活。
李燕經歷了這些多,她樂觀向上,樂於助人,相信她的生活會充滿陽光,她也會常常溫暖別人,愛心無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