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離婚前,婆婆來找過我幾次。她說她捨不得我,樂樂也捨不得我,問我能不能原諒錢立這一回,不要離婚。 婆婆一再跟我道歉,說她沒把兒子教育好,她恨不打把這個孽障打死。 她說錢立現在很後悔,問我能不能給錢立一次機會。 她說樂樂覺得沒臉見我。
樂樂說,這麼多年,他親媽對他不管不問的,而我對他掏心掏肺的好,他早把我當親媽了。可是現在他的親媽毀了我的幸福,他很難過很羞愧。 婆婆說,李麗那個前男友破產了,背了一屁股債。李麗是看那個男人靠不住,偷偷又跑回來了。
回來後聽到朋友說錢立升職了,工資高了,才又想黏上錢立的。李麗這種女人,就是愛慕虛榮,老想著不勞而獲,她就是想要一張好點的飯票。
婆婆說,她不會讓這個女人再進錢家的大門,哪怕她是樂樂的親媽也不行。 只是,無論是錢立還是錢立媽媽,都是心地善良的人,無法做到對一個有血緣關係的無辜孩子不管不顧。
他們可以不管李麗,但不能不顧那個孩子。 我們的生活因為李麗翻天覆地,錢立說他的世界就是個泥潭,我離開他更好。 離婚後,新房子歸我。錢立與朋友借了一筆錢,加上他這幾年的積蓄與理財,一下子幫我把房貸還清了。
李麗知道後,跑過來鬧了一場。錢立冷漠地對她說:「這房子是阿茹與我的夫妻共同財產,怎麼分配與你無關。」
錢立對李麗說,他以後也不會與她搭上任何關係,所以他的錢怎麼處理,輪不到她這個外人來管。 李麗又哭了一場,最後怏怏地走了。 我在一旁看著,冷漠不語。如果他早就這樣那該多好?
如果他早就這樣,李麗又怎麼能懷上他的孩子?如果沒有那個孩子,李麗又哪來的底氣上門來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