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我只能假裝快樂,然後一口一口吃下他們已經放好迷藥的飯菜。
再醒來時,我已經在醫院,身旁是閨蜜在陪我。
警察見我醒來問詢了一些問題便離開,閨蜜給我講了昏迷後的事——
我昏迷後被譚明譚亮兄弟倆架到了臥室,閨蜜那時已經報警,在我家小區門口等警察過來。
接著進我家門,警察正巧撞到赤身裸體的譚亮。
據說老太太那個時候發瘋般嚎叫、阻止、爭辯。
只可惜,閨蜜將我提前準備好的他們密謀時候的監控錄像播放出來,再加上飯菜裡面的迷藥。
我被送到醫院的時候,他們已經被警察扣押,而我提前預留的證據,也全部已經提供給警察。
我聽著閨蜜的講述,卻沒有任何一絲復仇的快感。
最終這一地雞毛,哪裡又會有贏家呢?
出院後,我和譚明辦理了離婚。看著他整個人頹廢地在拘留所的模樣,我很想問他,在什麼時候他不愛我的。
可我不知道如何開口。或許從一開始就沒有愛過。知道這個答案又有什麼意義。
我失去的青春已經無法告慰。後面的是只需要法律制裁。
譚亮因為強姦罪被判刑五年,譚明和他媽,協助他人強姦,分別被判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