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娟有記帳的習慣,之前我也看過她的帳本,感覺沒有什麼不妥的地方。所以我就只看了幾個月,後面就沒有再查過帳本了。可能也是因為我的放鬆,讓小娟又開始補貼娘家了。
我發現從第四年起,她就開始私底下每個月給娘家3000塊錢。明面上每個月給岳母500塊錢的養老錢,這筆錢是經過我同意的。再加上私底下給的,每個月小錢給娘家的錢就有3500塊錢了。
足足給了四年以後,我才知道這件事。當時我真的特別生氣,我給了小娟足夠的信任,可是她卻這樣辜負我。當初說好了不能過分補貼娘家,可是這才多久的時間,她的老毛病又開始犯了。
我心裡真的很不是滋味,雖然我不讓小娟過分補貼娘家,可是我還是挺大方的。過年過節回去禮品都不少,紅包也是大大的,這幾年小娟的母親生病,我也沒有吝嗇,都是幾千塊幾千塊的給,我自認為自己做的已經很好了,可小娟還是背著我做出這樣的事情,真的讓人心寒。
有一瞬間我是真的想分手,可是想想小娟除了補貼娘家這一點,其他的都還不錯,我們都過了那麼多年了,我也不可能說分手就分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