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給我媽養老就散夥」老伴回娘家住1周,回來後直接被掃地出門
導語
搭夥過日子其實就是湊合,大家各取所需,會向對方索取但是也會付出,誰也不會吃虧,只有這樣兩個人長能夠長長久久地過下去。這種生活方式也能夠提高彼此的生活質量,所以如今很多老年人都願意找個伴侶一起湊合過日子。
找到搭夥老伴一定要真誠,人可以自私,但不能只考慮自己的利益,更不能一味的去索取。如果做不到這一點,那完全沒有搭夥的必要,因為就算在一起了也沒辦法走得長遠。
自述人:伍大爺
我姓伍,今年72歲了。我原先有個搭夥老伴,我們在一起搭夥生活已經有十年的時間了,但就在前段時間,我們兩個分手了,並且是我主動提的,我還把對方的行李直接扔出家門。
這種行為看起來或許有點過分,但也是我的無奈之舉。我其實是個好脾氣的人,只不過對方的行為實在太過分了,我實在受不了這個氣了,所以才會把她掃地出門。
她叫小娟,我們倆是通過朋友介紹認識,當時也沒想著領證,感覺就是個搭夥過日子的人,所以也沒有太過糾結。我覺得小娟善良勤快,對我也算溫柔體貼,所以我覺得跟她在一起也不錯。
小娟覺得我經濟條件比較好,跟我在一起,她能夠不愁吃穿,肯定會比單身一個人要好得多。於是我們倆就這麼搭夥了,前面兩年日子過得比較舒坦,雖然說偶爾會有一些小矛盾,但都不是什麼大問題,最多兩三天就能夠解決。
可是這種平靜的日子也沒能持續太久的時間,我發現小娟總是頻繁補貼娘家。那時候小娟的父親已經去世了,她娘家還有個老母親,以及一個弟弟。她的弟弟是家裡唯一的男孩,小娟是家裡的老大,後面還有三個妹妹。
她們姐妹四個從小就被家裡教育要對弟弟好,有什麼好吃的都要緊著弟弟,時間長了就被洗腦了,總是無腦地對弟弟好。其他三個妹妹在結婚以後雖然也還補貼娘家,但是更多的是為自己的小家考慮,只有小娟她一直把娘家看的最重要,她的前夫之所以跟她離婚,就是因為這個原因。
我當初跟小娟在一起之前並不知道她的這些事,不然我絕對不會選擇跟她在一起。可是當我得知真相的時候,我們倆已經在一起生活兩年的時間了,這兩年來小娟一直很照顧我,我生病的時候有時候我兒女都沒空照顧我,而小娟一直陪伴在在我身邊,對我那麼的用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