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也不是沒有想過給她請個保姆的,可是我們兩人的工資加起來一起才上萬塊而已,只夠一家人的開銷,所以壓根就是沒有多餘的去請是保姆的,而且我婆婆就只有兩人孩子,一兒一女,女兒在結婚之後,也就依靠不得了,而且她嫁的比較遠,回來一次都要上千的飛機票,有那個錢還不回給錢回來,她就不用來回跑了。
老公妹妹回不了後,也只能依靠我們兩人了,我跟老公商量,怎麼安排婆婆,兩人也是挺難的,不知道該怎麼做,我們都不想辭職,可是必須要有一個人辭職來照顧婆婆,在三考慮下,還是決定我辭職來照顧婆婆,因為老公的前途比我的重要,而且他的能力也是比我的好,所以兩人就決定我來辭職照顧婆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