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和婆家買了婚房,沒有那麼多錢,唐敏軟磨硬泡了父母很久,父母才不情願把彩禮降到12萬8。結婚後,12萬8彩禮被父母截留在了娘家,沒給唐敏陪嫁一分錢。
原以為自己結婚了,就可以擺脫父母的壓榨。可結婚後的唐敏,卻依舊被父母要求每月給3000塊錢生活費,說她弟弟才剛結婚,要還房貸要養家,經濟壓力太大,當姐姐的不能袖手旁觀。可弟弟結婚買房時,唐敏才把自己的10萬存款給掏出來。
雖然明知自己孝敬父母的錢,轉身就會被父母倒貼給弟弟,可不能袖手旁觀的唐敏,不得不每月拿出3000塊錢孝敬父母,否則父母就會一直來家裡鬧騰,讓唐敏和老公的日子不得安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