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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論的最後,以兒子摔門出去為結局。走之前他質問他媽,姐姐一個女的都有房子住,他這個唯一的兒子卻沒有?
意姨反唇相譏,說他姐夫心疼姐姐,自己家有錢買房子還願意加老婆名字。他呢?做父母的倒是願意給兒子出錢攢首付,是他不要的啊?是他不願意同住,非要過戶的啊?是他要現成的房子把父母趕出去,哪怕凍死餓死呢!
反正兒子這事情她是不打算管了!
最後的最後,小兒子這婚事也沒成。女方倒是不強求一定要有現成房子住,但他提出結婚後老婆不能出門工作,只能全職在家帶孩子。而且他們家不給女方彩禮,生孩子養孩子都是老婆自己的事情。
到這裡,意姨的房子「保住了」,兒子的婚事也黃了。筆者主要想說兩點。
一:意姨本身是個不錯的母親
她退休前忙著工作,照顧家裡。退休後一心撲在老公身上。而且即便她有兒子有女兒,卻能做到「一視同仁」,不存在房子理應給兒子的道理,女兒結婚她同樣給予金錢支持。
意姨唯一的錯處,可能就是養「壞」了這個小兒子。不懂感恩就算了,還一直伸手問父母要偏愛,絲毫沒有盡到為人子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