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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之,小梧還是和老公離婚了。尤其她這些年全職太太當的,沒工作沒收入,肯定拿不到孩子的撫養權。小梧為此爭也爭了搶也搶了,卻被前夫冷笑:「給你你養得起孩子嗎?你也要把我女兒教成扶弟魔嗎?」
小梧孤零零地回娘家了——畢竟,婚房也是老公的。
娘家人呢?聽說她離婚後,尤其她弟弟,只覺得沒了「小金庫」,再也「提不到款」了。
娘家人生氣,覺得是小梧自己「作」的才沒了老公沒了住處。她弟弟更是陰陽怪氣地說:「你住你自己家大房子啊,我們家房子小容不下大佛。哦對了,你自己給自己整沒家了!」
故事進行到這裡,筆者主要想說兩點。
一:這娘家,確實不是東西
當媽的拿女兒當商品,當弟弟的拿姐姐當提款機。反正姐姐「嫁得好」那太好了,所謂「一人得道雞犬升天」,她有錢,全家都有錢。
至於姐姐離婚?那她就沒用處了,回家還是個累贅呢。礙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