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李麗的堅持,所以後來婆婆並沒有給一分錢的彩禮錢,她覺得李麗是倒貼過來的,所以在生活當中對於李麗的態度也並不是很好,而且當時結婚之後,李麗的父母還給李麗陪嫁了一套房子,其實那個時候對於李麗來說,他根本就不在意這些東西,他只在意的是能夠嫁給自己的老公,所以儘管什麼都沒有她也願意。
但是結婚一個月之後,李麗就後悔了,他後悔沒有聽父母的話,因為在結婚一個月之後,婆婆就吵著鬧著過來跟他們一起生活,對於李麗來說,他根本也沒有想到,也不會想到以後會跟婆婆生活在一起,因為她也知道很多家庭的關係當中,婆婆還有兒子之間的關係都是很難扯得清楚的,但是自己的老公還又是那種比較聽從父母的話的,特別是他母親的話,自從婆婆提出了這句話之後,兒子也是很爽快的答應把母親接過來一起生活了。
如果說李麗她不是那麼愛老公的話,那麼他肯定不會願意接受這個事實,也不會接受婆婆過來一起生活的,雖然說跟婆婆生活在一起自己覺得有些彆扭,但是在那半年當中,也並沒有發生過很大的問題矛盾也算是相安無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