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晃十幾年過去,這十幾年,我們跟二叔家一直處得不錯,過年過節不是我們回老家,就是二叔一家來城裡跟我們團聚,老公跟他的堂弟也經常聯繫。
老宅的房頂以及牆壁、門窗年久失修,二叔這些年幾乎重新修繕了個遍。屋裡也鋪上了地板磚,比以前乾淨整潔多了。
2020年,公公因病去世,婆婆身體也不是很好,我兒子考上大學離開家後,我和老公就把婆婆接到了我們家,方便照顧她。
二叔還是跟以前一樣,每年都會來看他的老嫂子,他常說:「長嫂如母,我年輕的時候,嫂子沒少疼我。」
去年,老家的村子突然要改造,可以要新房子也可以要拆遷款。這事,是二叔打電話來說的。
當時老公接完電話就沉默了,我問他怎麼回事,他說:「二叔說,老家的房子要拆遷,能拿到120萬補償款,二叔讓我們回家簽字領錢。」
我很奇怪:「房子不是賣給二叔了嗎?拆遷款應該是二叔的啊!」
老公回答:「我也是這麼說的,當時那房子根本值不了5萬,可二叔為了幫咱們,直接給了5萬,現在房子要拆遷,多少錢也跟咱們無關了。」
我點頭稱是,也沒把這事放在心上。誰知,不久之後,二叔又打來電話,讓老公帶著婆婆回家簽字領錢,說房子還在公公婆婆名下呢,當初他們並沒有辦手續,拆遷款也得婆婆去領。
這下,我們傻眼了,也開始糾結,簽字好說,但這錢我們應該怎麼處理呢?婆婆也覺得做人不應該太貪,當初二叔幫了我們,現在無論如何,我們也不能做那忘恩負義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