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這樣,畢業,工作,工作兩年靠自己攢下的錢和父母資助,去英國讀了個研究生,回國找的是好到旁人都眼紅的好工作。不過,這期間,小方同樣沒有停止閱讀與寫作。
而且她還一次戀愛都沒談過。
說到這點,就有點意思了。小方其實挺嚮往愛情的,尤其是書中的愛情。可身邊的男生,要麼壓根不看書,人文知識或說常識都匱乏得令她無語,要麼看得遠沒她多,還特別愛顯擺,仿佛總想「教會」她點什麼。總之,小方身邊多年來都只有這種男性,她不能說不想談,是壓根不想浪費時間。
不過,她有筆友。
這位筆友也是機緣巧合之下識得的。小方一開始只拿筆友與書信當消遣,通信幾次後,她明顯察覺到這筆友的精神與文字與她周圍的男性不一樣,便有意將話題扯到閱讀上來,像賈寶玉一樣問人家「你可讀過什麼書」。
這一問,可不得了了,來來去去,信件往復,擦出了愛情的火花。
小方從前確實沒遇到過這樣的男人。愛讀書,讀得比她還多。愛寫作,寫得也比她好一些。尤其,尊重女性,是真正在拿女性當一個同等的人來看待。
小方和他通信屢屢熱淚盈眶。這才是她理想當中的伴侶啊!
因此,小方積極安排「面基」,見面後兩人都不排斥,她乾脆主動表白,談起戀愛。
很多人要說了,主動表白,這肯定是位相當大膽的姑娘。
還有更「大膽」的呢。小方和筆友結婚了。
有人要說了,這姑娘好不容易碰上「真愛」,結婚怎麼了?這不是理所應當地喜事嗎?
這個問題,就要牽扯到小方的這位男筆友,為什麼三十五歲還是頭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