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婆婆因為腦血栓住進醫院,剛好那段時間,老公去外地學習了。為了不讓我們擔心,姐姐沒讓公公給我們打電話,自己一個人在醫院忙前忙後,還墊付了5萬的醫藥費。
我們回去時,看到姐姐都累瘦了,特別心疼,趕緊把醫藥費都給了姐姐。
婆婆雖然搶救了過來,但一開始生活是不能自理的,好幾個月都在床上躺著。為了減輕姐姐的負擔,我們把公公婆婆接來了我們家。
這樣,我們照顧起來方便了許多,六個月後,婆婆逐漸能下地走路了,她執意要回老家,說不願意再待在這裡給我們添麻煩,還說在樓上不如平房方便,我們拗不過她,只好把她送了回去。
去年年底,老公的村子被列入舊村改造,公婆家的房子面積大,可以置換兩套房子,也可以要一套房子,其餘那套折成現金。
婆婆沒跟任何人商量,就自作主張要了一套房子,另外又要了80萬現金。新房沒蓋起來之前,他們得先租房子住。
我一聽立即讓老公把他們接來了我們家,我說:」咱家又不是住不開,幹嘛要出去租房,啥時候新房蓋好了你們再搬回去就是了。」這次,婆婆沒理由拒絕了,這才在我們家一直住到了現在。